2025年泉州市中职学校和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全市中职、技工院校(含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项目、五年制高职招生学校)招生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中职、技工院校招生入学工作部署,以及泉州市教育局印发的《2025年泉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泉教中〔2025〕5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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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类型
(一)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试点项目(以下简称中职本科“3+4”)。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本项目自2024年开始试点。通过中考招生录取部分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录取分数不低于当地普高最低控制线),进入试点中职学校相关专业学习3年后,经转段考核合格(考核形式包括过程性考核和转段考试),转入联办的试点本科院校对接专业学习4年。前三年由中职学校注册中职学籍,学生享受中职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等资助政策;转段后四年由本科院校注册本科学籍,执行本科院校收费标准,学生享受高校本科生同等待遇。学生在学期间不得转学和转专业。学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转专业、转学或其他学籍变动,一律视为自动放弃“3+4”试点项目资格,退出试点项目。学生完成中职阶段学习,转段考核合格,颁发中职毕业证书;完成本科阶段学习,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学生未通过转段升学,则作为普通中职学生对待,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中职毕业证书,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或普通高考。
(二)五年制高职教育。包括“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制”。
(三)三年制中职、技工教育。招生学校包括中职学校和技工院校(中职学校由教育部门管理,技工院校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
二、招生对象
(一)第一类招生对象:参加2025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考生。其中,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的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第二类招生对象:未参加2025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具有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力的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人员。本类对象只可在网上(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招生结束后,参加部分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中职、技工院校自主补录(具体办法和要求见第七部分)。
招收国际学生(指不具有中国国籍且在我市学校接受教育的外国学生),按照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第42号令),以及福建省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三、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在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结束后,按照以下批次顺序录取。期间,常规志愿各批次录取后,通过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公布剩余招生计划(含因考生申请放弃录取资格而空出的招生计划),有需要的考生可参加征求志愿填报。各批次均不限制最少填报志愿数量,考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填报若干志愿或者选择不填报。
(一)常规志愿
1.中职本科“3+4”常规志愿批次。设置1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2.五年制高职常规志愿批次。设置15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3.三年制中职、技工常规志愿批次。设置3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二)征求志愿
1.中职本科“3+4”征求志愿批次。设置5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2.五年制高职征求志愿批次。设置1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3.三年制中职、技工征求志愿批次。设置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四、志愿填报
(一)填报时间
1.填报常规志愿:中职、技工院校(含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常规志愿与普通高中志愿同时填报,填报时间为6月24日8:00—6月28日18:00。
2.补填或更改常规志愿: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有需要的考生于7月22日8:00—7月24日18:00(时间如有变化,以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为准),补填中职、技工院校(含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志愿,或对之前填报的志愿进行更改。
3.填报征求志愿:中职、技工院校(含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常规志愿各批次录取结束后,有需要的考生于7月31日11:00—8月2日18:00(时间如有变化,以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通知为准)填报征求志愿。
(二)填报办法
中职、技工院校(含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志愿与普通高中志愿统一在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考生使用电脑登录该系统填报网址:http://zzxt.qzedu.cn。具体填报办法见泉州市教育局印发的《2025年泉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泉教中〔2025〕5号)。
(三)填报须专业测试(面试)院校专业要求
1.填报须专业测试(面试,下同)专业的考生应及时关注相关学校的专业测试动态,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专业测试。
2.填报体育、艺术院校须专业测试并按折算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如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泉州体育运动学校相关专业,具体专业见学校招生通告),须将该院校专业填报在相应批次的“志愿1”,未填报在“志愿1”的该志愿不予投档录取。
3.填报须专业测试但不按折算综合成绩录取(测试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的专业,可以按考生意愿进行志愿排序填报(既可以填报在“志愿1”,也可以填报在其它志愿)。专业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该专业志愿不予投档录取。
(四)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考生填报志愿前应注意了解拟填报学校情况,填报民办学校须特别注意了解收费标准。各招生学校的办学性质、收费标准、学校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将在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相关招生计划文件中公布。考生可登录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或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
2.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填报志愿,按要求保存和提交所填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
五、放弃录取资格
(一)申请放弃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录取资格,参加中职、技工院校(含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相关批次录取
1.时间一:7月16日11:00前。申请放弃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常规志愿批次录取资格的考生,携带准考证到中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现场确认(须签订承诺书)。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形成汇总表于7月16日15:00前将电子版(Excel格式)连同盖章扫描版(PDF格式)上传至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
经审核通过后,参加中职、技工院校(含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常规志愿批次录取(考生可在7月22日—24日规定时间补填或更改该批次志愿),如果未被录取,还可参加后续批次录取。
2.时间二:7月28日8:00—7月30日11:00(时间如有变化,以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为准)。申请放弃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常规志愿批次、征求志愿批次录取资格的考生,登录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申请“放弃录取”(点击“放弃录取”,无须到招生考试部门现场确认)。
经审核通过后,可参加中职、技工院校(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征求志愿批次志愿填报、录取;如果未被录取,还可参加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中职、技工院校(含五年制高职)自主补录。
(二)申请放弃中职、技工院校(含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录取资格,参加后续批次录取
1.时间一:7月28日8:00—7月30日11:00(时间如有变化,以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为准)。申请放弃中职、技工院校(含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常规志愿批次录取资格的考生,登录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申请“放弃录取”(点击“放弃录取”,无须到招生考试部门现场确认)。
经审核通过后,可参加中职、技工院校(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征求志愿批次志愿填报、录取;如果未被录取,还可参加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中职、技工院校(含五年制高职)自主补录。
2.时间二:8月4日11:00—8月10日18:00(时间如有变化,以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为准)。申请放弃中职、技工院校(含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常规志愿批次、征求志愿批次录取资格的考生,登录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申请“放弃录取”(点击“放弃录取”,无须到招生考试部门现场确认)。
经审核通过后,可参加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中职、技工院校(含五年制高职)自主补录。
(三)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在网上招生阶段被中职、技工院校(含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录取的学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日期到学校报到,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者,应事先由学生本人与家长(监护人)共同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未经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不可参加中职、技工院校(含五年制高职)自主补录。
六、招生计划与投档录取
(一)招生计划
1.各招生学校须按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未经各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允许,各校不得更改招生计划。五年制高职在本市外的招生计划未完成,申请调回我市征求志愿批次招生的,有关院校应提前与泉州市教育局沟通并提交相关材料,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进行。
2.各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按照《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5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质和拟招生专业的通知》(闽教职成〔2025〕9号)精神,认真核实所属学校实际办学条件情况,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合理安排各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对目前办学条件仍未达标的中职学校应压减招生计划数(招生计划数少于毕业生数)。各中职、技工院校填报《2025年泉州市中职、技工院校(三年制)各专业招生计划申报表》(附件2),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将电子版(Excel格式)连同盖章扫描版(PDF格式)按归口管理报送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3.全市中职、技工院校原则上面向全市招生、不设置招收县域外学生计划数的比例。个别县(市、区)中职学校确有特殊情况,该县(市、区)所属中职学校安排不少于招生计划总数的10%(重点安排省“双高计划”立项建设专业群、市产教融合特色专业群专业)用于招收县域外学生,其余招生计划用于招收本县域学生。
(二)投档录取
1.投档分。考生参加我市202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十科考试成绩(含因政策照顾加分)合计后的总分,合计分数办法见《2025年泉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方案》(泉教中〔2025〕5号)。考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须为合格及以上。
2.投档录取规则。各批次投档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采取“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即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逐个投档,在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投档(体育艺术院校须面试并按折算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除外)。各批次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投档。
3.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在我市招生的中职本科“3+4”录取最低控制线,不低于我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五年制高职录取最低控制线,原则上不低于我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60 分;五年制高职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领域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我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0%。
4.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投档录取结果。
5.录取管理。由教育部门负责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三年制中职的录取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技工院校的录取管理。
(三)须专业测试(面试)的院校专业招生
1.各院校招生应尽量减少专业测试。确有必要组织专业测试的五年制高职招生院校,应提前与市教育局沟通,并将专业测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盖章扫描版)报市教育局备案;三年制中职招生学校在报送招生计划时一并报送专业测试及录取工作方案。学校应于7月15日前向市教育局报送专业测试合格学生名单或考生专业测试成绩、折算分数(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
2.除确有必要专业测试并按折算综合成绩录取的体育、艺术院校特殊专业外,专业测试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考生填报须专业测试的志愿,但专业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该专业志愿不予投档录取。
3.体育、艺术院校特殊专业确有必要专业测试并按折算综合成绩录取的,学校应通知考生将该专业填报在相应志愿批次的“志愿1”(如果没有填报在“志愿1”,该志愿不予投档录取)。在投档录取本类考生时,先以折算综合成绩进行“志愿1”投档,如果“志愿1”未被录取,则以考生的投档分进行其它志愿投档。
七、剩余招生计划院校的自主补录
网上招生所有批次录取结束后,仍有剩余五年制高职及三年制中职、技工招生计划的院校,可以进行自主补录。
(一)补录对象
1.网上招生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参加我市202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第一类招生对象),至网上招生结束时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包括在规定时间申请放弃录取资格并经审核通过,未被后续批次录取的考生)。
2.符合条件的第二类招生对象。在补录符合条件的第一类招生对象后,仍有剩余三年制中职、技工招生计划的院校,可进行第二类招生对象招生。五年制高职不补录本类对象;公办中职学校原则上不补录本类对象,特殊专业需补录的应事先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申请及录取办法
1.公开条件、自愿申请。需要自主补录的学校应制定自主补录方案,经校务会集体研究通过后,向社会公布报名申请条件、报名申请办法和录取规则。五年制高职自主补录最低分数控制线与网上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一致 ;三年制中职、技工院校接受报名的最低分数控制线由学校根据实际确定。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于8月4日—20日(以各校公布的时间为准)向中职、技工院校报名申请。
2.分数优先、择优录取。招收第一类招生对象,采取“分数优先”办法,按中考投档分从报名申请考生中择优提出拟录取名单。招收第二类招生对象,可通过面试等形式择优提出拟录取名单。各校拟录取名单经校务会集体研究通过,并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于9月2日前将拟录取学生信息录入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按归口管理由市教育局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八、特殊教育学校中职班(中职学校特教班)招生
由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报名申请条件和办法。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于8月5日前向招生学校申请,由学校提出拟录取名单,于9月1日前将拟录取学生信息录入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需要在就近中职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于8月20日前向学校申请,学校审核研究通过并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书面报送市教育局,并于9月1日前将学生信息录入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
九、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解读。各地各学校要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和中职、技工院校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中职、技工院校和相关高校要拓展宣传渠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合理安排校园开放参观活动,开通热线电话,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场和电话咨询。各中学要通过举办初中毕业班学生专题培训会和家长会等方式,向学生及其家长宣传解读我市中职、技工院校招生政策,指导学生严肃审慎、认真负责地填报志愿。
(二)落实信息公开。各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中职、技工院校和相关高校要增强依法、规范、阳光招生意识,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新闻媒体,及时公开招生信息。学校不得发布未经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招生章程或招生信息;严禁虚假不实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要密切关注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
(三)规范招生行为。各中职、技工院校和相关高校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招生、收费和学籍管理的文件精神。严禁违规争抢生源、超计划招生、提前招生、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学校和个人非法获取考生信息、泄露考生信息,严禁学校和教师擅自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或更改学生志愿。本市各中职、高职院校未经生源省与招生计划省主管部门备案,不得跨省招生及联合招生;未经市教育局及生源地市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跨地市招生。本市域以外的院校在我市进行五年制高职招生的,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进行三年制中职、技工招生的,须分别经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要加强学籍管理,严格审核、规范办理新生学籍。
(四)严肃招生纪律。加强招生工作监督,加强招生工作人员的教育。严禁将招生与捐资入学挂钩;严禁招生人员徇私舞弊,索取或收受考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等;生源校及教职工不得收受招生单位任何名义的财物。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
1.2025年泉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样表)
2.2025年泉州市中职、技工院校(三年制)专业招生计划申报表
3.2025年泉州市中职、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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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部署,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教体系,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2026年5月,紧扣全国职教活动周“一技在手,一生无忧”主题与福建省“强链·兴城·圆梦”分主题,福建建筑学校举办职业教育活动周系列特色活动。
闽北高级技工学校兹定于2026年7月份开展电工、焊工、数控车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做好校园营养健康宣传,提高青少年对合理膳食的认识,增强师生科学饮食意识,5月14日,南平技师学院在2号楼阶梯教室开展食品营养周知识讲座。福建省营养协会会长、注册营养师刘彦雯担任主讲人。
为搭建教学经验交流与成果展示平台,集中呈现近年来我院教师在教学实践、课程改革及技能培养等领域取得的研究成果,进一步激发全体教职工的教科研热情,南平技师学院教研室组织开展了2023—2025年度教学论文评审汇编工作。历时半年,现完成论文评审推优,并已正式刊印成册推广交流。
5月18日,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会长(中央纪委驻人社部纪检组原组长)耿文清、监事长胡驰、副会长李京梅,衢州市技师学院党委书记郑晓珍一行莅临南平技师学院调研指导。南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杨新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邦建,学院党委书记葛毅,院长吴瑞通等领导陪同考察。
南平技师学院先进制造系的三位同学凭借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过硬的技能水平,成功被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6年本科专业录取。
5月25日,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部高级经理黄孝灿一行来我院参观交流,学院党委书记葛毅、院长吴瑞通、副院长翁建星及相关处室负责人陪同参观。
为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普及应急救护知识,提升教职工面对突发事件的自救互救能力,5月27日,南平技师学院联合延平区红十字会成功举办了一场针对性强、实操性高的应急救护技能培训与取证考核。学院各系部、行政及后勤安保等关键岗位的二十余位教职工积极参与了此次培训。
为切实把校园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提升寄宿生的应急避险能力,3月12日晚,我校聚焦夜间住宿安全,组织开展了一场实战化消防逃生演练。校领导、班主任、生管老师及保安人员全程跟进,与全体寄宿生共同完成了此次演练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寄宿生管理工作,规范住宿行为,强化安全意识,提升校园后勤服务保障水平,3月12日晚,我校全体寄宿生大会隆重召开。校领导、班主任、生管老师及全体寄宿生齐聚一堂,共话成长,共筑安全。
福建省闽清职业中专学校创办于1997年,前身为闽清县渡口初级中学,1997年9月渡口初级中学与闽清白樟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合并成为闽清职业中学,2001年5月,经闽清县政府批准,闽清县职业中学与原福建省闽清职业中专学校重组成立福建省闽清职业中专学校。2007年,被福建省人民政府认定为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7年,闽清县职业教育中心在学校挂牌,成为闽清县职业教育中心主体办学单位。2018年12月,闽清县人民政府将学校委托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管理, 2020年12月被福建省教育厅认定为“第四批省级规范化中等职
闽侯县美术中等职业学校2026年秋季招生计划
闽侯县职业中专学校创办于1978年,是福州市重点职业中专学校、福建省达标中等职业学校及规范化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坐落于闽侯县荆溪镇关口西山村129号,占地174亩,建筑面积66666.41平方米,现有教职员工197人。学校现有71个教学班,在校生共计2720人。
自2016年起,我校持续与省内优质高职院校开展“3+2”五年制联合办学,积极响应国家职业教育提质培优、中高职一体化发展号召,推动中职与高职教育有效衔接,助力学生一站式完成学业、提升就业竞争力。
坐落在福州黄金地段交通路上的福建省福州文教职业中专学校,是一所市属公办的全日制学校、国家级重点职业中专学校。
学校创建于1985年,是一所享誉八闽的优质中职学校。福州市首批国家级重点校、国家级示范校、省级示范性现代中等职业院校。地处风景秀丽的闽江南岸,紧邻东部办公区,校园占地面积103亩,建筑面积5万多平方米,环境优美,是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教育部首批全国中职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学校。曾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福建省文明校园等荣誉。
选对专业,能圆大学梦、走稳就业路。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2026年三年制中职招生计划正式启动,多个热门专业面向全市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毕业后可通过高职分类考试升入本科或专科院校,也可选择直接就业。
福州机电工程职业技术学校2026年招生计划
福建省福州财政金融职业中专学校(福州第十三中学)创办于1954年,为福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校,系首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坐落于仓山区闽江南畔,毗邻江南水都社区及仓山万达、乐提港(原爱琴海)商圈,交通便捷。
福建财茂工业技术学校2026年招生计划
福建省福清龙华职业中专学校是一所侨建公办的国家级重点职业中专学校。近年来,学校以争创"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学校"为目标,坚持"以侨立校、以德治校、以质兴校",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特点,优化专业结构和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创新德育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抓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初步形成了"办学集团化,专业集群化,目标岗位化,培养职场化"的发展模式。学校现有在校生4000多人,2015年面向全省招生。
1. 长乐职业中专学校是公立的学校吗?学校的办学效益如何? 长乐职业中专学校是长乐区政府精心打造的全日制公办职业中专学校,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学校、福建省“双高校”立项建设学校。近年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的发展战略,学校基础能力、育人质量、服务能力、示范作用、社会效应显著提升,实现了办学、治校、育人的跨越式发展,在福建乃至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
长乐四中2025年高一招生问答
新学期,新的校园环境 在一片新的气象中 我校的招生计划即将开始 为了让您更好地了解我们的招生情况 我们将会为您详细介绍本次的招生情况 我们期待你的加入
明溪县职业中学2025年学校答疑
1.问:闽侯二中2025年高一招生计划如何? 答:招收16个教学班。其中:1-15班每班54人,共招810人(含体育特长生12人);其中:正取生243人,定向生567人;另外招收1个美术特色班,人数30人,独立成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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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农业学校2025年招生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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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我市普高计划招生19100人,其中统招11742人,定向6937人,自主招生421人,具体如下:
2026年泉州市中职、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职、技工院校(含中职本科“3+4”、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工作,营造公平有序的招生环境,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总结前几年全市中职、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经验、深入学校调研、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印发《2026年泉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泉州市教育局印发了《2026年泉州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细化表》今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共计90954名具体细化表如下:
近日,泉州市教育局印发《2026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对今年的中考中招工作进行部署。现解读如下:
2026年泉州市中考中招工作时间安排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教育部等三部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23〕4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教基〔2025〕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8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泉州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市直普通中学: 为顺利开展2026年泉州市中考中招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现就2026年泉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抽选考类项目为:双手头上前掷实心球、1分钟跳绳、立定跳远(考生从这三个项目中自选两项考试)选考类项目为:篮球(运球绕杆往返)、足球(运球绕杆)、排球(40秒对墙壁垫球),由考生从三个项目中自选一项考试必考类项目为:1000米(男)/800米(女),200米游泳(不限泳姿),考生根据性别自行选择一项考试。
泉州市教育局召开“2017年泉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切线发布会”。2017年泉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线切线情况如下:
2016年福建泉州中考录取分数线。
2015泉州中考切线高中录取分数线划定
2015泉州中考一级达标高中切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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