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一中“亮岗履职”工作考评定级办法
2012-08-17
采取月点评、季小评、年度总评的方式,对干部、教职员工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一、考评办法
月点评。由学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对干部职工履职情况进行点评,并将点评情况作为季度小评的重要依据。
季小评。干部职工每季度要对履职情况进行一次小结,填写“亮岗履职”季度登记表,对“季度岗位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教研组长要对本组干部职工履职情况进行复核,填写意见,并提出履职得分报分管领导审定。第一、二、三季度小评的得分按权重计入个人年度总分。
年度总评。年终,采取个人自评、干部、教职员工互评、群众参评、组织议评等方式,与年度考核、绩效考评、效能建设考评、党员民主评议等相结合,对干部教职员工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称职(70-90分)、基本称职(60-70分)和不称职(60分以下)四个等次。考评结果要及时通报公布。
二、兑现奖惩
根据永安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亮岗履职”的通知》(永委教〔2011〕31号)精神,严格按照“亮岗履职”考评结果兑现奖惩。学校年度考核的优秀人选(含优秀共产党员)原则上应从“亮岗履职”考评优秀的人员中产生,评先评优、推荐提拔的对象应向“亮岗履职”考评优秀的人员倾斜。对“亮岗履职”考评不称职的人员要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交流换岗等措施予以处理。
永安一中
201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