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教育局文件
2012-08-17
关于三明九中继续面向全市招收“宏志班”学生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三明九中:
三明九中自2002年秋季招收首届“宏志班”学生以来,得到了我市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学生在九中或高校都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教育成效,成为我市高中教育办学的一大亮点。为更好地发挥我市优质高中教育资源优势,经研究决定,三明九中继续面向全市招收“宏志班”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条件
招收户口关系在三明市,品学兼优、立志成才、身体健康,中考成绩达到当地一中录取线,但家庭经济相对困难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名额
招收60名学生,录取与报名志愿的比例为1:4,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招生程序
1、各县(市、区)教育局在中招填报志愿的同时,组织相关中学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填写“宏志班”学生报名表(见附件2),各县(市、区)中招办6月份领取中招有关表册时,将报名表汇总市教育局中教科审核,以备录取。
2、“宏志班”招生于中考成绩公布后提前单独进行,市中招办根据报名学生的中考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学生的名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通知考生和学校;入学通知书由三明九中负责寄达考生。未被三明九中 “宏志班”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其它报考志愿的录取。
3、被录取的学生于7月中旬到三明九中预备班学习。
四、优惠待遇
1、“宏志班”学生一律住校就读,高中三年的学费、住宿费全免;
2、免费提供校服、床上用品、餐具等生活用品,发给助学金,保证品学兼优的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3、成绩优秀者,发给奖学金,“宏志班奖学助学基金”提供学生寒暑假往返车费;
4、“宏志班”学生高中毕业后,直接在三明市区参加高考报名和考试。
五、学籍管理
录取“宏志班”的学生,其学籍在三明九中;“宏志班”学生高中毕业参加高考,各档次上线人数可同时计入考生所属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的二级以上达标中学的相应档次。
六、组织工作:
举办“宏志班”是我市教育系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注社会弱势群体,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扶贫政策,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宏志班”的招生工作,责成有关股(室)专门负责,将报考名额分配落实到校;各中学要认真组织学生自愿报名,经公示后择优足额推荐到县(市、区)教育局;各县(市、区)中招办足额按时上送市教育局中招办。
附件1:三明九中招收“宏志班”学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2:三明市招收“宏志班”学生报名表
二○○七年四月五日
主题词:教育 宏志班 招生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 市委办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
市政府办 市政协社法办 陈副市长
三明市教育局 2007年4月5日印发
附件1:
三明九中招收“宏志班”学生名额分配表
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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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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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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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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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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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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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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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 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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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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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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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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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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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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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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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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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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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 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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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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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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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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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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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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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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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 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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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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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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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 宁
|
4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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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宁
|
4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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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流
|
4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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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溪
|
4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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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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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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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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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三明市招收“宏志班”学生报名表
报考号: 学号 :
学生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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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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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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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直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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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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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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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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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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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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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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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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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
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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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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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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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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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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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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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或学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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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市、区)
质检
成绩
或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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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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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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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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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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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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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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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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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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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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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操作
|
体育
|
综合素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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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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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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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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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年 月 日
|
市教育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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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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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二份,各县(市、区)教育局一份,市教育局一份。本表可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