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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蕉城区第二届优秀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的通知

http://www.555edu.com 时间:2012-07-30 16:09:39 来源:宁德市蕉城中学 作者:宁德市蕉城中学 点击:

选拔优秀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面广、意义深远的工作。

 

各中小学、职专、实幼、特教学校、侨兴学园、进修校、电大、劳动基地:
 
    选拔优秀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面广、意义深远的工作。现将《关于评选蕉城区第二届优秀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的通知》(宁区委组综〔2012〕30号)文件转发给你门,要求各校按本通知精神,精心组织,做好符合条件人员的推荐工作,于6月29日前上报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人事股。
 
 
 
 
 
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
一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委组织部
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委宣传部
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公务员局
中共宁德市蕉城区财政局
文件

宁区委组综〔2012〕30号
                                             
 
关于评选蕉城区第二届优秀人才和
优秀青年人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三都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区直各单位,区重点企业党组织: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若干意见(试行)》(宁区委[2011]132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抓好全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促使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评选蕉城区第二届优秀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选拔范围
1、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
2、优秀人才推荐人选年龄:男性不超过60周岁(1952年5月31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55周岁(1957年5月31日后出生);优秀青年人才推荐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7年5月31日后出生);
3、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 “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海西创业英才”、“省优秀人才”和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管优秀人才、市管优秀青年人才自然列入区管优秀人才管理,不参加本届评选。
4、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列入评选。
5、第一届区管优秀人才(原称拔尖人才)不列入本届评选,第一届区管青年人才可参加本届区管优秀人才评选。
二、优秀人才推荐人选条件
(一)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获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各类人才。
(二)2008年5月31日以来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1、自然科学、农业技术和医疗卫生类
①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研究人员,获国家专利奖或实用新型的发明人,或获国家农牧渔业丰收奖的主要完成人员;
②获省(部)级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基础研究奖、省专利奖的主要完成人员;
③获市(厅)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员;
④承担市(厅)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工程技术项目、其成果通过鉴定或评审,并达到或超过省内同类研究的先进水平的主要完成人员;
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杂志上发表或在国际会议上宣读被收入论文集,并被SCI(科学引文索引)、SCIE(科学引文索引扩展版)、EI(工程索引)、ISTP(科技会议索引)检索的论文一篇;或以第一作者在国家一级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二篇;或独立撰写正式出版专著一部。
2、工程技术类
在市(厅)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重大项目引进中,担任工程设计、施工的主要完成人员(前三名),解决了重大理论或关键性技术疑难问题,并获市(厅)级以上奖励的人员;或专业技术成果达到本条第一款所规定水平的人员。
3、社会科学类
①获一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宁德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第一、二研究人员;或担任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第一、二负责人,宁德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第一负责人;
②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杂志上发表并被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检索的论文一篇,或以第一作者在国家一级(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两篇,或独立撰写正式出版25万字以上专著一部。
4、教育类
①获国家教育部(含中央教科所、国家一级学会)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优秀教学成果奖或获国家级荣誉称号的教育工作者;
②直接培养的在校学生在国际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或在全国同类学校学生学科联赛中获一等奖的第一指导教师;
③直接培养的在校学生在全省同类学校学生学科联赛中获两项一等奖的第一指导教师;
④获省教育厅(含省普教室、教科所、省一级学会)教育教学科研成果、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或获省教育厅与省委宣传部、省公务员局等其他部门联合综合性表彰的教育工作者;
⑤以第一作者在国家教育类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三篇,或独立撰写正式出版25万字以上专著一部,或参编国家、省计划的教材一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5、新闻出版类
①在新闻宣传工作中,成绩显著,获中国新闻(好版面)三等奖一次或省级新闻(好版面)一等奖一次(二等奖两次)或三年内在中央主要报刊(台)发表头条新闻稿三篇、省主要报刊(台)发表头条新闻稿五篇的新闻工作者;
②在新闻工作中,成绩显著,连续三年获宁德市新闻奖一等奖的新闻工作者。
6、文化艺术体育类
①在中宣部、文化部或中国文联所属专业(美术、音乐、舞蹈、戏曲、作家、书法、摄影、影视等)协会主办的全国性有届次的权威性评奖活动中获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人员,或参加中宣部、文化部或中国文联所属专业协会主办的区域性有届次的权威性评奖活动中获二等奖以上奖项的人员;
②在省委、省政府、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或省文联所属专业对口协会主办的全省性有届次的权威性评奖活动中获二等奖以上的人员;
③在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或市文联所属八个专业协会主办的全市性有届次的权威性评奖活动中获二等奖以上的人员;
以第一作者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三篇,或独立撰写正式出版25万字以上专著一部;
培养出打破全省记录的运动员的教练员或直接为我省培养(两年以上)输送(三年以内)优秀运动员(在省级以上大型运动会或锦标赛中获前三名)的教练员;
⑥在民间艺术文化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取得突出成果的民间艺人。
7、管理科学类
在企业经营管理中,首创或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有重大改革和创新,企业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社会贡献突出,并获得以下荣誉称号之一:(1)产品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2)获省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3)评为驰名商标;(4)本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者。
8、技能技术类
在市(厅)级以上的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技术能手(标兵)称号或在企业技改项目中发挥重要作用,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企事业单位的技术工人。或获得成果达到本评选条件自然科学类第④、⑤条的人员。
9、农村经济类
在农村基层连续从事农业技术发明、推广、应用工作5年以上,并获得市科学技术奖的农村科技人员;或在农林牧渔业生产中,通过发明、改良品种或推广、应用先进实用技术,使种养殖规模和效益名列全市前茅的农村种养能人及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或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创办经济实体,经济实体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全市同行业领先水平的农村经营能人。
10社会工作类
在我区社会福利救助、慈善、青少年服务、社区服务等社会服务领域工作10年以上,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无私奉献精神,成绩显著,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优秀社会工作者
11、其他
在律师、公证、刑侦、审判、检察、交通管制或其他行业中做出贡献,在全区同行中被公认学科技术带头人,专业技术业绩达到市(厅)级同行领先水平,并得到省(部)级以上同业认可的人员。
三、优秀青年人才推荐人选的条件
2008年5月31日以来取得下列成绩之一:
1、自然科学、农业技术和医疗卫生类
①获市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人员;
②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市级以上工程技术项目,其成果通过鉴定或评审,并达到省内同类研究的先进水平或市内同类研究领先水平的主要完成人员;
③以第一作者在国家一级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或与他人合作(限第二作者,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撰写正式出版专著一部,或参编国家、省计划的教材一部。
2、工程技术类
在市(厅)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重大项目引进中,担任工程设计、施工的主要完成人员(前五名),解决了重大理论或关键性技术疑难问题,并获区级以上奖励的人员;或专业技术成果达到本条第一款所规定水平的人员。
3、社会科学类
①获一项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的第一研究人员;
②以第一作者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一篇,或与他人合作(限第二作者,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撰写正式出版25万字以上专著一部,或参编国家、省计划的教材一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4、教育类
①获省教育厅(含省普教室、教科所、省一级学会)教育教学科研成果、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或两项省教育教学科研成果、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的负责人(主持人)或获省教育厅单项表彰的教育工作者;
②直接培养的在校学生在国际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三等奖或在全国同类学校学生学科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第一指导教师;
③直接培养的在校学生在全省同类学校学生学科联赛中获一等奖的第一指导教师;
④以第一作者在国家教育类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两篇,或与他人合作(限第二作者以上,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撰写正式出版25万字以上专著一部,或参编国家、省计划的教材一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5、新闻出版类
①在新闻宣传工作中,成绩显著,获省新闻(好版面)三等奖一次或市(厅)级新闻(好版面)一等奖一次(二等奖两次)或五年内在省主要报刊(台)发表头条新闻稿三篇、市(厅)级主要报刊(台)发表头条新闻稿五篇的新闻工作者;
②在新闻工作中,成绩显著,有两年获宁德市新闻奖一等奖的新闻工作者。
6、文化艺术体育类
①在中宣部、文化部或中国文联所属专业(美术、音乐、舞蹈、戏曲、作家、书法、摄影、影视等)协会主办的区域性有届次的权威性评奖活动中获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人员。
②在省委、省政府、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或省文联所属专业对口协会主办的全省性有届次的权威性评奖活动中获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在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或市文联所属八个专业协会主办的全市性有届次的权威性评奖活动中获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④以第一作者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两篇,或与他人合作(限第二作者以上,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撰写正式出版25万字以上专著一部;
⑤培养出打破全市记录的运动员的教练员或直接为我省培养(两年以上)输送(三年以内)优秀运动员(在省大型运动会或锦标赛中获奖牌)的教练员;
⑥在民间艺术文化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取得优秀成果的民间艺人。
7、管理科学类
在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企业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社会贡献突出,并获得以下荣誉称号之一:(1)产品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2)获市名牌产品及以上称号;(3)评为驰名商标或著名商标、知名商标;(4)本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者。
8、技能技术类
在区级以上的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技术能手(标兵)称号或在企业技改项目中发挥重要作用,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企事业单位的技术工人。或获得技术成果达到本评选条件自然科学类第④、⑤条的人员。
9、农村经济类
在农林牧渔业生产中,通过发明、改良品种或推广、应用先进实用技术,取得较高经济社会效益的农村种养能人及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或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创办经济实体,经济实体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全市同行业先进水平的农村经营能人。
10社会工作类
在我区社会福利救助、慈善、青少年服务、社区服务等社会服务领域工作10年以上,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无私奉献精神,成绩显著,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优秀社会工作者
11、其他
在律师、公证、刑侦、审判、检察、交通管制或其他行业中做出贡献,在全区同行中被公认学科技术带头人,专业技术业绩达到全区同事行领先水平,并得到市(厅)级以上同业认可的人员。
四、评选的方法和程序
(一)组织领导。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区直有关部门开展评选工作。
(二)申报推荐:采取个人申报方式,并由所在单位按所报专业类别向区直主管部门推荐;或由有关学术团体、三名以上专家联名按所报专业类别向区直主管部门推荐。
(三)人选初评:各区直主管部门根据选拔范围、条件对参评人选进行初评筛选,并征求计生、综治、纪检、环保等有关部门意见后汇总上报。
上报材料包括:
1、《蕉城区区管优秀人才、优秀青年人才推荐表》、《蕉城区区管优秀人才、优秀青年人才推荐汇总表》各一式两份(电子表格可登入http://www.jczg.gov.cn公告栏下载)。
2、反映本人业绩水平的著作、论文、获奖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各一份,每张复印件由区直主管部门审核后写上“与原件相符”并盖章,根据复印件编写目录按顺序装订成册。
3、报名人员需征求纪检(监察)、计生、综治等部门的意见,企业人员还需环保部门意见,管理型人才涉及经济效益的材料,另需财税部门的证明。
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电子文档类型统一为office word 2003,文件名格式为:申报类别­—申报专业­—区直主管部门—所在单位—姓名(如:优秀青年人才—教育类—区教育局—蕉城中学—张三)。电子文档发送至:jcqwrcb@163.com。
(四)专家评审。按学科组织学科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
(五)确定人选。人选按照区委组织部部务会、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和区委常委会程序进行审议,确定优秀人才和青年人才候选人各10名。
(六)公示。经研究确定的优秀人才和青年人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在所在单位和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
(七)表彰。对优秀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分别授予荣誉称号,优秀人才每月享受300元的政府津贴,优秀青年人才每月享受200元政府津贴,连续享受三年。自然授予优秀人才称号的人选不再重复享受本届评选的奖金奖励。
选拔优秀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面广、意义深远的工作。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要按本通知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共同做好评选工作。推荐人选材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张打印),并附U盘材料或将材料发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jcqwrcb@163.com,于6月30日前上报宁德市蕉城区委组织部人才办,联系电话:2875396。
 
附件:
1、蕉城区区管优秀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推荐表
2、蕉城区区管优秀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推荐汇总表
 
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委组织部   中共宁德市蕉城区委宣传部
 
 
宁德市蕉城区公务员局    宁德市蕉城区财政局
 
                            2012年6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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