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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教师到建设中心小学支教的实施办法

http://www.555edu.com 时间:2012-08-19 09:26:40 来源:大田二中 作者:大田二中 点击:

根据中共大田县委教育工委、大田县教育局文件精神,要求我校选派超编教师26人到建设中心小学支教,支教时间从2011年9月至2013年7月。

 

关于选派教师到建设中心小学支教的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大田县委教育工委、大田县教育局文件精神,要求我校选派超编教师26人到建设中心小学支教,支教时间从20119月至20137月。经学校行政会研究,现将支教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     选派办法

1、            学校根据2011-2012学年实际班级数、学科师资配备情况进行工作安排后,选派富余人员到小学支教。鼓励教师自愿参与支教。

2、            除特殊岗位、紧缺学科、年龄较大(男满50周,女满45周)、特殊情况外,原则上都要参与支教,有特殊情况的必须以书面材料报校长室审批。

二、     支教人员待遇

1、            支教一年后进行轮换,自愿连续支教二年的,第三年可休假一年。

2、            支教期间不影响职称评聘及正常晋升。其设岗竞聘量化为:

(1)    工作量、出勤情况、班主任工作等由建设中小提供,教学质量分不低于我校同等职称人员的平均分(休假年度取平均分);

(2)    另设支教分,每支教一年多加一年农村工作分。(休假年度不加)

3、            职称聘任时,在同等积分条件下,有支教经历的教师优先聘任。

4、            年度评先评优为支教人员保留一定的比例,若评职称需要,年度考核表可填写中学考核内容。

5、            支教期间不影响学校住房的正常调配。

 

 

 

大田二中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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