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教育局关于2012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意见
武汉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区教育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2012年武汉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以下简称中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坚持“安全、公平、规范、有序”和“稳中求进”的原则,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努力为考生和家长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具体工作意见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2年全市有7.13万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约3.68 万人,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职业中学等,下同)招生计划约3.2万人。确保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2.6%(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中心城区达到97%以上,新城区达到86%以上)。普通高中计划所占比例不得突破本区预定升学目标的55.9%,各类中等职业学校计划所占比例不得低于44.1%。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继续实行指令和“三限”两类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学校招收“三限”计划的比例按省定标准执行,从2012年起,所有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三限”计划比例均不得突破本校招生总计划的1/6(即指令性招生计划数的20%)。各区均要继续坚持安排至少1所对普高资格线上学生不执行“三限”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以满足部分家庭经济困难考生的就学需求。
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学校代码、学校地址、招生范围、收费标准、联系电话等统一向社会公示。
二、报名、填报志愿
2012年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填报志愿采取考前分类填报的方式进行。
考生填报的志愿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中心城区考生直接在网上确认所填报志愿,新城区考生在打印的报名志愿表上进行确认。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4日8:00至5月8日22:00。
(一)报名
1.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学籍所在学校统一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武汉市招考网(www.whzkb.cn)进行网上报名。
2.户籍在中心城区、学籍在新城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要求回中心城区升学的,持户口簿和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区招考办单独办理相关手续后,按区招考办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武汉市招考网进行网上报名。
3.户籍在新城区、学籍在中心城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要求回新城区升学的,持户口簿和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区招考办单独办理相关手续后,按区招考办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武汉市招考网进行网上报名。
4.户籍在我市、学籍在外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要求回我市升学的,持户口簿和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区招考办单独办理相关手续后,按区招考办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武汉市招考网进行网上报名。
5.“绿色证书”教育、工读教育类别的考生,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武汉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参加考核。
6.户籍和学籍均在外地的考生,不能在我市报名。
7.初中非毕业年级的在校学生、高中阶段学校在读学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均不允许报名。
(二)填报志愿
考生志愿分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两类。
1.中等职业学校类(以下简称中职类)属提前批。报考中职类的考生,可在中等职业学校中选择1所学校填报在相应的志愿栏内。选择了中职类志愿的考生不能再填报其它志愿。
2.普通高中学校类(以下简称普高类)设4个批次。报考普高类的考生,可按以下批次选择学校填报在相应的志愿栏内。
(1)提前批:民办普通高中,设1个志愿。
(2)第一批:省级示范高中,设指令计划志愿1个,“三限”计划志愿1个。
(3)第二批:市级示范高中、省级示范高中计划单列的国际部及实行计划招生批次改革的省级示范高中(市十五中、东湖中学、湖大附中等),设3个志愿,在填报该批次志愿时应填写“是否愿意录入‘三限’生”。
(4)第三批:一般普通高中(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实行计划招生批次改革的市级示范高中(钢城十四中等),设3个志愿。
选择普高类的考生还可填报1所中等职业学校志愿。
(三)招生范围
中心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中心城区招生;新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所在区内招生。
武汉市民族中学、华中师大一附中、武汉外国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四)其它
1.2012年继续推行计划招生批次改革,实行计划招生批次调整的学校执行相应批次收费标准(具体办法详见《市教育局关于安排2012年武汉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计划的意见》)。
2.分配生候选考生须报名参加中考,且第一志愿只能填报所分配的高中学校。分配生招录办法按《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3.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报考具有市体育艺术特色高中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须参加市局相关部门组织的测试,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有关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测试或面试,取得资格后方可填报相应志愿。
4.具有体育后备人才、体育特长、音乐特长、美术特长资格的考生,必须在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填报对口招收的学校。不对口填报的,视为放弃其资格。
5.具有“宏志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在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中填报具有招收“宏志生”资格的学校,否则视为放弃其资格。
6.根据教育部关于外国语学校可单独提前招生的精神,拟报武汉外国语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除外)须参加该校报名前组织的测试,测试成绩前200名的考生有资格填报该校志愿(单独填报),与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一同划线,提前录取。武汉外国语学校“三限”计划只招收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
7.华中师大一附中、武汉二中、武钢三中、省实验中学继续进行网上招生工作试点,“网上招生”资格生的资格认定按《市教育局关于加强4所普通高中网上招生试验管理的通知》执行。
8.分配生候选考生、“宏志生”、“网上招生”资格生、武汉外国语学校资格生不得交叉报名。
三、考试与评卷
中考实行毕业、升学“两考合一、一考多用”。全市统一命制试题,统一制定评分标准,统一组织考试和评卷。
2012年我市中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合卷)、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合卷)、体育,其中文化课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
|
6月20日 (星期三) |
上午 |
9:00—11:30 |
语文 |
|
下午 |
14:00—16:00 |
数学 |
|
|
16:30—18:00 |
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 |
||
|
6月21日 (星期四) |
上午 |
9:00—11:00 |
物理、化学 |
|
下午 |
14:00—16:00 |
英语 |
|
文化课考试内容及要求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的通知》,考试组织工作按《武汉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考务工作手册》规定执行。体育考试办法见《2012年武汉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评卷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全市集中进行网上评阅(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考试成绩由考生毕业学校通知考生,考生也可通过武汉市招考网或武汉电信信息台(16865555或118114-8-9号键)查询(免信息费)。若考生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查成绩。复查工作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相关规定及程序,聘请学科专家和有关人员进行复查,市纪检监察部门、市教育局对复查过程进行监督,并对结果进行确认(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四、划线
录取前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划定4条录取资格线:中心城区示范高中(第一、二批高中)、中心城区一般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录取资格线。新城区的示范高中和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分别由各区划定,报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批。
五、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分类、分批进行。录取方式为集中网上录取和注册式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严格按政策、计划、批次、志愿、考生升学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具体办法是: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升学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则语数英3科分数之和高的优先录取;若仍然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评定等级的高低排序;若仍然相同,则物理化学(合卷)分数高的优先录取。经过以上排序还有相同者,在征求招生学校意见的基础上,调整计划录取。
报考中职类的考生提前录取。需要面试的专业(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学前教育专业等)由相关学校组织面试并优先录取。
普高类学校在录取新生时,先录取提前批志愿的考生、分配生候选考生,再按批次志愿录取。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无故退录,不再参加后面批次的录取。
每批次招生学校在资格线上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考虑后面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录取报考该校的下一志愿考生。每一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进入下一批次志愿录取。在第三批次中填报了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志愿、资格线上未被所报考的学校录取的考生,由各区招考办统一录取到指定的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
有招收“三限”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时先执行指令计划,后执行“三限”计划。招生学校在录取“三限”生时,不得低于学校指令录取线30分。其中第一、二批次高中录取“三限”生时,不得低于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
对于少数在示范高中录取资格线上按志愿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经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在示范高中录取资格线上征集志愿。
分配生候选考生在其所分配学校的指令录取线下40分内录取,最低不得低于示范高中录取资格线。分配生候选考生未被分配的高中录取的,分配生候选资格失效,可从下一志愿参加统一招生录取。
具有市体育艺术特色高中资格的普通高中学校,在每一批次录取前按招收特长生的计划,在报考其志愿且符合录取条件的体艺特长生中按照考生升学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第一、二批次高中录取体艺特长生的分数不得低于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体艺特长生的分数不得低于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30分,并按该校指令计划和“三限”计划的比例确定特长生指令计划和“三限”计划人数。
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中学招收具有体育后备人才资格的考生,按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的75%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作为指令计划录取。
理化生实验技能操作考试不合格者,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将实行降等录取。无正当理由未参加理化生实验技能操作考试者,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招生学校必须在校内公示录取结果,并向考生发放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印制的录取通知书,考生可通过武汉市招考网或武汉电信信息台查询录取结果。
在继续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工作的同时,对高中毕业生、往届生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要求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集中录取结束后,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将实行中职类学校注册录取(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六、优录的项目、标准及审核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20分参加录取
1.烈士子女、兄弟姐妹。
2.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10分参加录取
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分加5分参加录取
1.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初中应届毕业年级被评为“女生优胜奖”的女生。
2.毕业年级参加“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优秀作品评选获奖的200名应届初中毕业生。
3.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和少数民族子女。
4.武汉市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双女绝育户的子女。武汉市流动人口中市外农村独生女、双女绝育户女孩,详见《武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武汉市教育局关于我市流动人口中市外农村独生女、双女绝育户女孩享受中考优录政策的通知》。
5.初中阶段市级科技小人才获得者。
(四)审核
具备优录条件的考生须填写相关优录审核表,由相关部门审核认定资格。审核表先由考生毕业学校初审,然后报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各种优录手续必须在4月24日前办理完毕。
所有优录考生的名单录取前须公示,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在录取时据此优录。为杜绝不正之风,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认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优录资格的,要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报和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同时具备多种优录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1种,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加分。
既具有分配生候选资格或特长生资格,又具有优录条件的考生,在按分配生或特长生录取时,不享受优录;若未被相应学校录取,其分配生候选资格或特长生资格将失效,在参加其他学校录取时仍可享受优录政策。
七、有关要求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各招生学校应切实加强领导,组织有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招生考试政策,熟悉招生考试业务,严格规范操作程序,提高管理水平,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进行任何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活动。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各招生学校要加强宣传,通过多种方式深入、细致地宣传各项政策、规定和具体实施办法,使考生和家长能够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有关信息。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要转变观念,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宣传要客观、真实,切实为家长和考生做好服务,努力营造和谐、公平的招生考试环境。
3.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考点学校要认真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工作,杜绝试卷泄密事件发生,要严肃考风考纪,严防违纪舞弊事件发生。各评卷点要加强评卷工作的组织管理,提高评卷教师的积极性,规范评卷行为,确保公平公正。各级招生考试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实施“阳光招生”,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4.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自觉遵守招生纪律,维护招生秩序。不得违规到初中学校进行各种招生宣传活动;不得向生源学校或个人支付任何费用招揽生源;严禁搞虚假宣传活动和采取诋毁其他学校等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不得以许愿、承诺给学生减免费用等条件招揽学生;不得与考生或家长签订预录取协议等。
5.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的管理,不得将学生提前分流;要充分尊重考生的自主选择,考生志愿必须由本人填报,在网上报名填报志愿过程中不得阻扰考生填报或限制填报,不得通过不当手段获取考生密码或更改考生志愿,严禁强迫考生填报或代替考生填报志愿;严禁收受招生学校所谓“劳务费”或“奖金”等违规行为。
6.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招生学校要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相关费用,严禁违规乱收费。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市教育局关于重申入学招生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进行严肃处理。
八、其它
本意见中高中阶段学校是指普通高中学校、普通中专学校、职业学校、成人中专学校、技工学校。
本意见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
- 院校动态
- 招生计划
- 学校答疑
- 中考资讯
- 分数线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部署,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教体系,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2026年5月,紧扣全国职教活动周“一技在手,一生无忧”主题与福建省“强链·兴城·圆梦”分主题,福建建筑学校举办职业教育活动周系列特色活动。
闽北高级技工学校兹定于2026年7月份开展电工、焊工、数控车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做好校园营养健康宣传,提高青少年对合理膳食的认识,增强师生科学饮食意识,5月14日,南平技师学院在2号楼阶梯教室开展食品营养周知识讲座。福建省营养协会会长、注册营养师刘彦雯担任主讲人。
为搭建教学经验交流与成果展示平台,集中呈现近年来我院教师在教学实践、课程改革及技能培养等领域取得的研究成果,进一步激发全体教职工的教科研热情,南平技师学院教研室组织开展了2023—2025年度教学论文评审汇编工作。历时半年,现完成论文评审推优,并已正式刊印成册推广交流。
5月18日,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会长(中央纪委驻人社部纪检组原组长)耿文清、监事长胡驰、副会长李京梅,衢州市技师学院党委书记郑晓珍一行莅临南平技师学院调研指导。南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杨新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邦建,学院党委书记葛毅,院长吴瑞通等领导陪同考察。
南平技师学院先进制造系的三位同学凭借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过硬的技能水平,成功被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6年本科专业录取。
5月25日,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部高级经理黄孝灿一行来我院参观交流,学院党委书记葛毅、院长吴瑞通、副院长翁建星及相关处室负责人陪同参观。
为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普及应急救护知识,提升教职工面对突发事件的自救互救能力,5月27日,南平技师学院联合延平区红十字会成功举办了一场针对性强、实操性高的应急救护技能培训与取证考核。学院各系部、行政及后勤安保等关键岗位的二十余位教职工积极参与了此次培训。
为切实把校园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提升寄宿生的应急避险能力,3月12日晚,我校聚焦夜间住宿安全,组织开展了一场实战化消防逃生演练。校领导、班主任、生管老师及保安人员全程跟进,与全体寄宿生共同完成了此次演练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寄宿生管理工作,规范住宿行为,强化安全意识,提升校园后勤服务保障水平,3月12日晚,我校全体寄宿生大会隆重召开。校领导、班主任、生管老师及全体寄宿生齐聚一堂,共话成长,共筑安全。
福建省闽清职业中专学校创办于1997年,前身为闽清县渡口初级中学,1997年9月渡口初级中学与闽清白樟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合并成为闽清职业中学,2001年5月,经闽清县政府批准,闽清县职业中学与原福建省闽清职业中专学校重组成立福建省闽清职业中专学校。2007年,被福建省人民政府认定为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7年,闽清县职业教育中心在学校挂牌,成为闽清县职业教育中心主体办学单位。2018年12月,闽清县人民政府将学校委托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管理, 2020年12月被福建省教育厅认定为“第四批省级规范化中等职
闽侯县美术中等职业学校2026年秋季招生计划
闽侯县职业中专学校创办于1978年,是福州市重点职业中专学校、福建省达标中等职业学校及规范化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坐落于闽侯县荆溪镇关口西山村129号,占地174亩,建筑面积66666.41平方米,现有教职员工197人。学校现有71个教学班,在校生共计2720人。
自2016年起,我校持续与省内优质高职院校开展“3+2”五年制联合办学,积极响应国家职业教育提质培优、中高职一体化发展号召,推动中职与高职教育有效衔接,助力学生一站式完成学业、提升就业竞争力。
坐落在福州黄金地段交通路上的福建省福州文教职业中专学校,是一所市属公办的全日制学校、国家级重点职业中专学校。
学校创建于1985年,是一所享誉八闽的优质中职学校。福州市首批国家级重点校、国家级示范校、省级示范性现代中等职业院校。地处风景秀丽的闽江南岸,紧邻东部办公区,校园占地面积103亩,建筑面积5万多平方米,环境优美,是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教育部首批全国中职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学校。曾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福建省文明校园等荣誉。
选对专业,能圆大学梦、走稳就业路。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2026年三年制中职招生计划正式启动,多个热门专业面向全市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毕业后可通过高职分类考试升入本科或专科院校,也可选择直接就业。
福州机电工程职业技术学校2026年招生计划
福建省福州财政金融职业中专学校(福州第十三中学)创办于1954年,为福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校,系首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坐落于仓山区闽江南畔,毗邻江南水都社区及仓山万达、乐提港(原爱琴海)商圈,交通便捷。
福建财茂工业技术学校2026年招生计划
福建省福清龙华职业中专学校是一所侨建公办的国家级重点职业中专学校。近年来,学校以争创"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学校"为目标,坚持"以侨立校、以德治校、以质兴校",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特点,优化专业结构和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创新德育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抓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初步形成了"办学集团化,专业集群化,目标岗位化,培养职场化"的发展模式。学校现有在校生4000多人,2015年面向全省招生。
1. 长乐职业中专学校是公立的学校吗?学校的办学效益如何? 长乐职业中专学校是长乐区政府精心打造的全日制公办职业中专学校,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学校、福建省“双高校”立项建设学校。近年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的发展战略,学校基础能力、育人质量、服务能力、示范作用、社会效应显著提升,实现了办学、治校、育人的跨越式发展,在福建乃至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
长乐四中2025年高一招生问答
新学期,新的校园环境 在一片新的气象中 我校的招生计划即将开始 为了让您更好地了解我们的招生情况 我们将会为您详细介绍本次的招生情况 我们期待你的加入
明溪县职业中学2025年学校答疑
1.问:闽侯二中2025年高一招生计划如何? 答:招收16个教学班。其中:1-15班每班54人,共招810人(含体育特长生12人);其中:正取生243人,定向生567人;另外招收1个美术特色班,人数30人,独立成班。
龙岩华侨职业中专学校2025年招生答疑
福建省新华技术学校2025年招生问答
龙岩市农业学校2025年招生问答
东山岛职业中专学校2025年招生问答
目前,福建已有8个地市公布了 2026年中招政策 今天为大家汇总一下今年政策新变化 快来看看吧↓↓
2026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将于6月21日—23日举行。全市初三报名中考考生总数12.35万人,其中中心市区报考考生1.87万人。泉州中考共设13个考区118个考点,具体考点详见表格。
亲爱的考生和家长朋友: 大家好! 盛夏逐梦,韶华启航。2026年我省中考将于6月21日至23日举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特作如下提示:
刚刚,2026年福州市中考中招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会上获悉今年福州中考中招政策将有五个调整
近日,吉林、江苏等地宣布,自2027年起,将地理、生物学科调整为考查科目,不再计入中考总分,福州是否会迎来类似改革?
随着部分地区学龄人口变动与教育资源配置的调整,关于是否应当取消中考的讨论持续升温:
2026年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
2026年我省高职分类招考中职生职业技能测试、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将于3月中下旬举行(具体安排附后)。为确保测试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厦门市2026年中招体育考试工作方案
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6年福建中考进入倒计时,考生及家长普遍关注:全省各设区市中考分数线是否存在显著差异?不同区域考生升学难度如何?本文基于2024-2025年官方数据及教育政策,梳理福建九地市普高录取控制线差异,为备考家庭提供科学参考。
福建省中考录取政策因地域教育资源、人口基数等因素呈现差异化特征。以莆田、福州两地为例,2025年中考录取分数线差异显著,折射出教育资源配置与招生政策的深层逻辑。本文基于两地最新数据,为2026届考生及家长提供科学参考。
随着福建省职业教育体系的不断完善,五年制高职已成为衔接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的关键路径。本文基于近三年政策数据,为2026届考生及家长梳理录取规则与趋势,助力科学规划升学路径。
随着福建省职业教育改革持续深化,中本贯通“3+4”模式凭借其“中职+本科”无缝衔接的优势,成为众多学生及家长关注的升学路径。2026年录取分数线虽尚未公布,但结合2024-2025年政策趋势与录取数据,可梳理出关键预测方向与备考策略。
2024年泉州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为 482分。这一分数线是全市中考考生数前一定比例(通常为70%左右)的最低成绩划定的,作为考生报考普通高中的最低门槛。
厦门市的综合高中班是在中职学校开设的普高课程班级,其录取分数线通常低于普通高中,但高于部分民办普高。根据2024年的录取情况,厦门三所公办中职学校的综合高中班最低投档分如下:
2024年厦门市中考定向生最低录取分数需根据招生学校普通生最低投档线确定,最多可降至该线下25分,但实际降幅因校而异。具体分数线如下:
2024年厦门市中考普高切线及普通高中最低投档线情况如下:
福州五年制高职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通常根据福州市普高(含综合高中班)最低投档控制线下调一定分数划定。例如,2024年福州五年制高职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41.5分,这一分数线是根据福州市普高(含综合高中班)最低投档控制线501.5分下调60分划定的。
福州市3+4中本贯通有哪些学校?录取分数线多少?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2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