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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龙岩中考中招实施政策汇总(更新中)

http://www.555edu.com 时间:2012-07-04 09:25:53 来源:阳光中考网 作者:恋蓝 点击:

2012年龙岩中考中招实施政策汇总(更新中)

  (三) 学校考查

  学校考查科目包含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含劳技、信息技术、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等)、地方和学校课程等。考查时间安排在该科课程完成时进行。考查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缺考、0分的不记等级。

  (四) 考试、考查的组织管理

  全市统一考试、考查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管理。统一考试的科目由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命题,考试由市、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组织实施,考试科目的评卷实行网上阅卷。英语口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由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命题,由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学校考查由县(市、区)教育局制定方案实施,也可由学校在考前自主制定方案并报县(市、区)教育局批准后向学生公布实施。考查成绩应在校内公示无争议后报县(市、区)教育局备案。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加强对学校考查的监督检查。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与方法

  (一)评定的内容。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确定的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以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和综合实践活动等六个方面为评定内容。

  (二)评定的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成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指导学校的评定工作,监控评定过程,接受投诉和举报,纠正评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查处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及班级评定小组。评定委员会负责落实评定方案,制定实施细则,任免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定工作,认定评定结果,接受和处理投诉、举报。班级评定小组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代表等方面人员组成,负责对班级中的每个学生进行综合素质的评定工作。评定委员会及评定小组的人员组成必须具有代表性,人数均应在5人以上。

  (三)评定的方法。综合素质评定必须坚持学生自评、同学互评、评定小组评定相结合的方法,评定的信息来源包括:学生的日常表现和成长记录;家长和社会评价;学生平时的学习情况和学习成绩,参加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学习情况;学生的爱好特长表现等。评定过程中应注重对原始资料的分析与概括。

  评定工作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如有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定委员会裁定。学校评定委员会对评定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认定。评定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并提交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中的评定领导小组备案。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校评定委员会反映或向县级评定领导小组投诉。评定结果不得随意更改,如果发现确实有误,应及时处理并记载更改缘由及更改人,同时保存原评定记录备查。

  (四)评定结果的表达。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以等级加评语的形式表达。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尚待改进四个等级,对学生评定为尚待改进时应特别慎重;综合性评语应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体现学生的成长,突出特长和潜能。评定结果必要时可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013年开始,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以一定分值计入中考总分。

  四、初中毕业资格的认定与管理

  (一)初中生毕业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学生毕业资格应包括:综合素质评定合格;全市统一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10科成绩等级均达C级以上(含C级);统一考查成绩合格;学校考查成绩合格。达不到毕业成绩要求的,可由学校组织重考一次,其成绩仅作毕业资格认定。对于确有特长的学生,可适当放宽学科成绩方面的要求。

  (二)毕业生所在学校应为考生填报“初中生素质发展报告册”。内容包括初中生在校期间考试、考查、考核的所有学科、项目的成绩,学生自我评价,教师评语,学校综合评价等内容。

  (三)学校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发给初中毕业证书;对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发给初中结业证书。

  五、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

  (一)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青年,可根据自己的学业评价成绩、条件和志愿,在规定的时间报名。持本县(市、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本校报名,往届生、社会考生在本县(市、区)招生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非本县(市、区)户籍的考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机构报名。在非户籍地学校就读一年以上(含一年)并完成初中学业的学生,确需要在流入地继续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可在所就读学校报名参加当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具体条件由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确定。报名应具备的证件或有关材料:(1)报名表;(2)初中生素质发展报告册;(3)学生成长记录(其中要有由科任教师或班主任签字认可的能说明或表达学生特长、才能、个性、公民素养的事实成果或文件);社会青年应由社区(或村委会)提供有关品德方面的证明。(4)社会实践活动表(由学校、社区证明);(5)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体检表;(6)可享受奖励或照顾政策的有关证明。流入地招生机构接受非本县(市、区)户籍和学籍九年级考生报名考试后,流入地招生机构应在7月20日前将非本县(市、区)户籍和学籍九年级考生的中考成绩报送流出地教育局,以便流出地教育局确认在外借读学生的初中毕业资格,准确统计初中“四率”。

  (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应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并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录取的基本条件是合格的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的青年。新生录取的主要依据包括:综合素质评定合格;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全市统一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体育与健康10科的成绩等级均达C级以上(含C级);统一考查成绩合格;学校考查成绩合格。以上条件与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中考总分的分数线相结合。

  (三)各类普通高中学校及五年制高职学校的录取

  为了促进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实施素质教育,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课业负担,缓解升学竞争压力,以进一步推进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均衡发展,2012年继续实行把省一级达标学校以及连城一中的部分正常缴费生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进行分校录取,录取批次按“正常缴费生”、“定向生”、“择校生”依次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合格须作为录取高一级学校的必备条件之一,其中,省二级以上达标学校的录取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应达良好以上,其他学校的录取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应达合格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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