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八大政策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
■2011-2012年,各地每年教育费附加增量部分的一半以上,用于职教实训基地建设
■争取3-5年内使公办中职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达东部地区平均水平
■逐步实行中职教免费制度;实施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
■支持中等职业学校老校区土地置换
■支持中职校面向企事业单位聘请专业技术人才、能工巧匠担任兼职专业教师
■探索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教师职务制度
昨日,省政府批转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等部门制定的《关于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在经费投入、税收、人才引进、建设用地和规费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进一步营造支持我省中职教育发展的政策环境。
在支持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学校)发展方面,《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政策。
支持实训基地建设
加大中职教育实训基地的投入。2011-2012年,各地每年教育费附加增量部分的一半以上,用于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省级集中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经费,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重点支持依托职教集团牵头学校举办的共享实训基地、省级行业性公共实训基地、设区市区域公共实训基地的建设。纳入国家发改委《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规划(二期)》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项目,应优先保证实训基地建设的需要。支持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投资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到2012年,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建设的10个省级行业性公共实训基地以及各设区市建设的区域公共实训基地基本建成。到2015年,基本形成由省、市、校实训基地构成的网络。
对政府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对其从事《营业税暂行条例》“服务业”税目规定的服务项目(广告业、桑拿、按摩、氧吧等除外)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企业接收学生实习、教师实践或为学校提供实训设备支出,按税法规定在税前扣除;对企业按与中等职业学校签订的实习合作协议,支付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在企业实习的报酬和为实习学生在特殊工种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教师实践活动有关的住宿、耗材、技术指导和管理人员补贴等有关费用,按税法规定,在税前扣除。
支持中职校开展非全日制学历(学制)教育
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实施的非全日制学历(学制)教育,由同级财政参照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支出水平,安排适当定额补助,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
对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学历(学制)教育学生,可参照《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大中专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中规定的职业中专业余班、函授班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对涉农专业非全日制学历(学制)教育的学生,视同全日制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因学费免收而产生的中等职业学校经费缺口,按学校隶属关系由省、市、县(区)财政予以补助。
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专项督导制度
实行设区市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各设区市要制定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落实设区市政府年度绩效评估指标考核体系中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提出的要求,促进各地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协调发展。
在把中职教育纳入“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和“教育强县”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专项督导,重点对各级政府统筹发展中职教育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保障经费投入
根据财力情况,适时调整提高我省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争取用3-5年时间使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达到东部地区平均水平;逐步增加职业教育专项资金,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实施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市、县(区)政府要将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中的“财政预算内拨款标准部分”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落实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不低于30%的要求,并根据财力状况和职业教育发展情况逐步增加本级财政对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的投入。
保证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足额提取。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经贸部门要会同工会,督促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
建立健全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保障制度和年度通报制度。省有关部门每年公布全省各市、县(区)对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标准、中等职业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情况、教育费附加中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情况等,并对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中财政预算内拨款部分未达到省定标准、教育费附加中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低于30%的市、县(区)进行通报,促进法定职业教育经费的落实。
各级财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金和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的监管。严格对各项资助资金的管理,规范资金发放形式,杜绝滞留、挪用、冒领等违纪违规行为。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主要用于教学实验设施、运动场馆、学生宿舍、食堂等基本建设项目,免征耕地占用税。
对财政拨付事业经费的中等职业学校自用土地、房产,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对政府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
对中等职业学校经申请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政策。
对由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免征契税。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具备捐赠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中等职业教育的捐赠,可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对境外捐赠人无偿捐赠的直接用于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学仪器设备,按税法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实行中职校建设用地和建设规费优惠政策
各地在编制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本地区职业教育当前和长远发展需要,为中等职业学校发展留有必要空间;省里在编制和下达土地用地指标时,统筹考虑列入全省重点建设规划中等职业教育项目的用地需求,对项目所在设区市用地计划予以必要倾斜。
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新校区或老校区扩建,其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可以按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支持中等职业学校老校区土地置换,凡批准建设新校区且规划占地面积达到学校事业发展核定规模的中等职业学校,可对老校区进行盘活;中等职业学校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老校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参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单位土地资产处置的通知》规定办理出让,取得的收益原则上用于新校区建设投入,因公共利益需要、城乡规划调整等原因收回中等职业学校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对中等职业学校已建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等依法予以适当补偿,并视情况重新安排土地供中等职业学校异地重建。
各地要将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纳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统一管理,对列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的建设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免收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到中等职业学校从教的制度,提高持有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教师比例。力争到2012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教师的比例达45%以上。
在中等职业学校总编制內设置一定比例“特聘教师”岗位,不受学校岗位职数限制和人员学历、身份限制,吸收行业企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师、技师担任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对符合进入“中等职业学校紧缺急需人才补充目录”条件的“特聘教师”,采取符合岗位特点要求的测评考核的方式招聘入编,由公务员局(人事局)等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单位要支持中等职业学校“特聘教师”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解决好其工作报酬和医疗、养老保险等问题。
实行中等职业学校兼职教师制度,支持中等职业学校面向企事业单位聘请专业技术人才、能工巧匠担任兼职专业教师。对符合“中等职业学校紧缺急需人才补充目录”条件同时又无法招聘入编的兼职教师,经学校申请,同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财政、教育及公务员局(人事局)等部门审批后,由同级财政予以适当定额补助,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建立和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增加专业教师相关职业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方面的要求,促进专业教师向“双师型”发展。按照国家部署,探索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教师职务制度。
建立健全以企业实践为重点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制度,落实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的要求,加大教师培训力度,通过集中培训、跨地区联合培训、校本培训等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逐步形成省、市、校三级师资培训和教研网络,实施中职教师全员培训,全面提高中职教师专业能力,实践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
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
探索建立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多层次技能型人才培养体系,搭建有利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继续学习的“立交桥”,满足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
逐步扩大高职院校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的规模,完善“高职单招”考试和录取办法,对在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实行免试、加分等照顾录取政策。
建立高职院校人才选拔的新机制。探索以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的高中阶段毕业生注册进入高职院校学习的制度。扩大示范性高职院校开展独立组织考试录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改革试点。
支持高等院校在技师学院和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立继续教育分院,开展成人高等教育,培养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技能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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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部署,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教体系,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2026年5月,紧扣全国职教活动周“一技在手,一生无忧”主题与福建省“强链·兴城·圆梦”分主题,福建建筑学校举办职业教育活动周系列特色活动。
闽北高级技工学校兹定于2026年7月份开展电工、焊工、数控车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做好校园营养健康宣传,提高青少年对合理膳食的认识,增强师生科学饮食意识,5月14日,南平技师学院在2号楼阶梯教室开展食品营养周知识讲座。福建省营养协会会长、注册营养师刘彦雯担任主讲人。
为搭建教学经验交流与成果展示平台,集中呈现近年来我院教师在教学实践、课程改革及技能培养等领域取得的研究成果,进一步激发全体教职工的教科研热情,南平技师学院教研室组织开展了2023—2025年度教学论文评审汇编工作。历时半年,现完成论文评审推优,并已正式刊印成册推广交流。
5月18日,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会长(中央纪委驻人社部纪检组原组长)耿文清、监事长胡驰、副会长李京梅,衢州市技师学院党委书记郑晓珍一行莅临南平技师学院调研指导。南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杨新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邦建,学院党委书记葛毅,院长吴瑞通等领导陪同考察。
南平技师学院先进制造系的三位同学凭借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过硬的技能水平,成功被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6年本科专业录取。
5月25日,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部高级经理黄孝灿一行来我院参观交流,学院党委书记葛毅、院长吴瑞通、副院长翁建星及相关处室负责人陪同参观。
为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普及应急救护知识,提升教职工面对突发事件的自救互救能力,5月27日,南平技师学院联合延平区红十字会成功举办了一场针对性强、实操性高的应急救护技能培训与取证考核。学院各系部、行政及后勤安保等关键岗位的二十余位教职工积极参与了此次培训。
为切实把校园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提升寄宿生的应急避险能力,3月12日晚,我校聚焦夜间住宿安全,组织开展了一场实战化消防逃生演练。校领导、班主任、生管老师及保安人员全程跟进,与全体寄宿生共同完成了此次演练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寄宿生管理工作,规范住宿行为,强化安全意识,提升校园后勤服务保障水平,3月12日晚,我校全体寄宿生大会隆重召开。校领导、班主任、生管老师及全体寄宿生齐聚一堂,共话成长,共筑安全。
福建省闽清职业中专学校创办于1997年,前身为闽清县渡口初级中学,1997年9月渡口初级中学与闽清白樟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合并成为闽清职业中学,2001年5月,经闽清县政府批准,闽清县职业中学与原福建省闽清职业中专学校重组成立福建省闽清职业中专学校。2007年,被福建省人民政府认定为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7年,闽清县职业教育中心在学校挂牌,成为闽清县职业教育中心主体办学单位。2018年12月,闽清县人民政府将学校委托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管理, 2020年12月被福建省教育厅认定为“第四批省级规范化中等职
闽侯县美术中等职业学校2026年秋季招生计划
闽侯县职业中专学校创办于1978年,是福州市重点职业中专学校、福建省达标中等职业学校及规范化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坐落于闽侯县荆溪镇关口西山村129号,占地174亩,建筑面积66666.41平方米,现有教职员工197人。学校现有71个教学班,在校生共计2720人。
自2016年起,我校持续与省内优质高职院校开展“3+2”五年制联合办学,积极响应国家职业教育提质培优、中高职一体化发展号召,推动中职与高职教育有效衔接,助力学生一站式完成学业、提升就业竞争力。
坐落在福州黄金地段交通路上的福建省福州文教职业中专学校,是一所市属公办的全日制学校、国家级重点职业中专学校。
学校创建于1985年,是一所享誉八闽的优质中职学校。福州市首批国家级重点校、国家级示范校、省级示范性现代中等职业院校。地处风景秀丽的闽江南岸,紧邻东部办公区,校园占地面积103亩,建筑面积5万多平方米,环境优美,是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教育部首批全国中职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学校。曾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福建省文明校园等荣誉。
选对专业,能圆大学梦、走稳就业路。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2026年三年制中职招生计划正式启动,多个热门专业面向全市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毕业后可通过高职分类考试升入本科或专科院校,也可选择直接就业。
福州机电工程职业技术学校2026年招生计划
福建省福州财政金融职业中专学校(福州第十三中学)创办于1954年,为福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校,系首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坐落于仓山区闽江南畔,毗邻江南水都社区及仓山万达、乐提港(原爱琴海)商圈,交通便捷。
福建财茂工业技术学校2026年招生计划
福建省福清龙华职业中专学校是一所侨建公办的国家级重点职业中专学校。近年来,学校以争创"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学校"为目标,坚持"以侨立校、以德治校、以质兴校",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特点,优化专业结构和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创新德育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抓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初步形成了"办学集团化,专业集群化,目标岗位化,培养职场化"的发展模式。学校现有在校生4000多人,2015年面向全省招生。
1. 长乐职业中专学校是公立的学校吗?学校的办学效益如何? 长乐职业中专学校是长乐区政府精心打造的全日制公办职业中专学校,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学校、福建省“双高校”立项建设学校。近年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的发展战略,学校基础能力、育人质量、服务能力、示范作用、社会效应显著提升,实现了办学、治校、育人的跨越式发展,在福建乃至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
长乐四中2025年高一招生问答
新学期,新的校园环境 在一片新的气象中 我校的招生计划即将开始 为了让您更好地了解我们的招生情况 我们将会为您详细介绍本次的招生情况 我们期待你的加入
明溪县职业中学2025年学校答疑
1.问:闽侯二中2025年高一招生计划如何? 答:招收16个教学班。其中:1-15班每班54人,共招810人(含体育特长生12人);其中:正取生243人,定向生567人;另外招收1个美术特色班,人数30人,独立成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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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2026年龙岩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抽选考类测试项目抽签结果公布 抽选考类六选三是:1分钟跳绳、一分钟仰卧起坐、双手头上前掷实心球。考生可从三个项目中自选2项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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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龙岩中考时间和考点安排
今日龙岩各县(市、区)教育局公布了普高录取分数线供考生、家长参考具体如下——
就在刚刚,龙岩市新罗区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切线公布!多少分才能上心仪的高中家长和考生们看仔细啦!
龙岩第一中学,龙岩市第二中学定向生分校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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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2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