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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C级反恐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发布人:www.555edu.net 发布时间:2017-06-02 14:12:57 点击率:

 
        福建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是一所有着悠久办学历史的公办中等专业学校。学校直属于福建省林业厅,其前身为福建省林业干部学校,始建于1952年8月。学校地处福州仓山区上渡尤溪洲191号。现有教职工108人,校园占地面积43亩,房建面积31831平方米,建有教学办公楼、图书实验楼、学员培训楼、学生宿舍楼、礼堂食堂、公共浴室、教工住宅楼等主要楼群十余座以及一批附属设施。
为构建学校预防反恐应急突发事件发生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将防患和处置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维护和确保学校的稳定,保障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校园反恐突发事件包括人为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等造成严重影响或严重危害的群体性事件(闹事、游行、非组织的政治活动等)、影响重大的治安案件、师生非正常死亡等。
(二)校园反恐突发事件按其影响大小和危害程度划分为一般性、重大、特大三个级别。
1一般性突发事件。在校园发生,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及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由学校为主可以处置,按规定必须向省林业厅安办及省教育厅职成处报告的突发事件。
2、重大突发事件。在校园发生,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及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危害,或出现人员伤亡,需由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处理,甚至需当地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处理,按规定必须向省林业厅分管领导和安办及省教育厅职成处报告的突发事件。
3、特大突发事件。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及社会稳定造成特别重大危害并产生恶劣影响,出现跨学校甚至向社会蔓延扩散的态势,死亡3人以上,需由当地党委、政府、主管单位、教育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共同参与协调处理,按规定必须直接向省林业厅和省教育厅报告的突发事件,或按有关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定为特大级的紧急情况。
二、指导思想和组织领导
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中央和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改革、发展、稳定”的战略方针,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福建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反恐应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我校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并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上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中层干部、医务室、保卫、电工等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成员名单附后),具体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设立校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工作值班室(设在校门口)。
三、实施与处置原则 
(一)建立信息报告制度
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园重大突发情况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反恐突发事件。学校发生反恐应急突发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反恐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情况,紧急或特殊情况随时上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校安办汇总各方面信息,及时报告校领导小组,并迅速报林业厅安办及教育厅,随时与上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突发紧急情况应当坚持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以便及时、有效处理,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学校在反恐突发事件期间应指定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及设立专用监控联系电话,确保处置信息上传下达及时、准确。
学校接到重大或特大突发事件报告后,要在2小时内向省林业厅安办及省教育厅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对属于重大、特大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还应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
本预案要求,校园突发事件知情者有义务在知情后的第一时间立即报告领导小组或相关人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防止漏报。任何科室和个人都有权向学校领导小组直至上级主管部门举报学校及有关部门不处置突发事件的失职行为。
(二)校园突发事件的处置原则
(1)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思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工作上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内紧外松”的原则,对出现可能影响校园及社会稳定的言论、动向或事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要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特别在三个主要环节上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一是问题发生前,要立足防范,关口前移,超前工作,掌握主动;二是问题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
(2)本反恐应急预案的办事程序遵循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处置的原则,要求学校领导对本学校的各项安全负责,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各班级班主任对本班学生的安全负责,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必须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
(三)运作职能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机构一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根据分工负责模拟各种突发事件,一一备好各类专项应急处置预案,建立防范非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发生的长效机制,增强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和应对能力,做到有备无患。
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领导小组必须进入指挥状态,迅速赶赴现场,并对当事人(或目击者)详细问话,尽可能准确了解相关信息、数据并作记录,如有必要,可以报公安部门(或110)协查,尽早尽快将面上情况上报林业厅安办及教育厅;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搜集有关事发(作案)的材料、人证物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事发(作案)线索,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及保卫(防范)工作的漏洞,根据情况对案件进行定性;同时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并对案件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以及对案件发生的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进行书面总结,呈报林业厅安办及教育厅。
(四)突发情况的处置细则:
1、当事人或现场目击者要迅速采取紧急措施,制止事态发展。立即组织师生开展自救和互救。根据需要,及时拨打“110”、 “119”、“120”等报警求助电话;
2、立即通知校领导,值班领导、安全保卫人员、教师和医务室及有关人员迅速到达现场,组织开展抢救工作;
3、安全保卫人员到达现场后注意保护现场,维持秩序,负责联系有关工作,协助开展各项救助;
4、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总务财务科对水、电等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障各项物资的供应。
5、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及时向上级汇报突发事件的进展情况,接待媒体和师生家属,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善后工作。
四、监测预警
“防患先于救治”,监测反恐应急预警是防患的重要手段。学校要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影响因素等进行有计划、系统地长期观察,细心积累第一手资料,认真研究随时出现的新情况,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分工责任。建立健全中层和学校领导干部值班制度,组织管理学校保卫队伍,配备应急突发事件所需的设施,明确突发事件发生时的紧急信号,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基本队伍。(注:紧急信号:广播通知或紧急哨子声。基本队伍:校领导、值班领导、保卫(保安)人员、学生科人员、班主任及在校党员、中层干部、教职工)
五、善后处理工作
(一)校园反恐应急突发事件调查工作,由负责具体处置反恐应急突发事件的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迅速组织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并限期结案。
(二)校园反恐应急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做好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工作,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三)对在预防、处置校园反恐应急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或有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对在预防、处置校园反恐应急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者,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情况者,逃避责任者,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预防和处置工作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学校或上级行政部门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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