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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中职招生章程

http://www.555edu.com 时间:2014-07-27 15:03:25 来源:福建中考网 作者:www.555edu.net 点击:

2014年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中职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院全称、性质、办学类型
1、学院全称: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633)
2、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3、层次:中专
4、学制:三年
5、学历证书:经福建省教育厅验印的中专学历毕业证书
第二条  招生计划
2014年我院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数400人,招生专业:护理专业、药剂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具体分地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名称
分地市招生计划人数
合计
福州
莆田
三明
南平
宁德
护理
250
205
10
10
20
5
药剂
100
80
5
5
5
5
医学检验技术
50
30
5
5
5
5
总计
400
315
20
20
30
15

 

 

第三条  录取方法
1、专业录取按照“专业清”模式,根据考生参加2014年中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招生计划尚未完成,学生也可凭本人初中毕业证书(或以上学历证书)到学院招生办报名,学院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择优录取。复退军人可免试入学。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四条  收费标准
1、学费:三年免学费。
2、住宿费:按福建省物价局核准的学费标准收费。
3、有关退费的问题参照《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文)执行。
收费标准若有更改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第五条  监督和保证
1、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招生政策,制定招生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2、学院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招生工作的信誉。
3、学院招生工作在院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六条  本章程由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学院网址:http://www.fjwzy.cn
招生电话:0591-63107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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