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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延平辖区2014年秋季初中招生方案

发布人:555edu.com 发布时间:2015-08-25 10:11:24 点击率: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
 
延教〔2014〕46号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
关于印发南平市延平辖区
2014年秋季初中招生方案的通知
 
延平辖区各初中:
现将《南平市延平辖区2014年秋季初中招生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
 2014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延平辖区2014年秋季初中招生方案
经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决定,2014年秋季延平辖区初中招生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其中,城区初中按划片范围招收新生,乡(镇)初中招收户籍在本乡(镇)的新生。具体方案如下:
一、有关招生政策
1.南平城区初中根据划片招生区域招收2014年4月30日前具有本施教区户籍、房产关系满2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2015年将招收4月30日前具有本施教区户籍、房产关系满3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各校招生应根据《福建省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闽教基〔2007〕4号)相关规定,严格控制班生规模(即初中班生额不超过50人)。
3.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市属一级达标高中部分统招指标实行定向招生的相关规定,学生在片区内初中就读至毕业,且片内生资格保持不变的,高中录取时可享受定向生资格。
二、招生对象
1.南平城区初中在招生时需根据“住、户一致”原则,对本片区初中新生的资格进行确认。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招收入学:
(1)该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是户主和户籍所在地址住房的产权所有人(即户籍证和房产证两证统一)。
(2)该学生和法定监护人户口均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且父母双方确无住房,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的(即户主和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主也可为监护人)。
(3)法定监护人均丧失监护能力或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必须与委托或指定监护人共同生活(需提供有效法律证明文书)。
(4)该学生和法定监护人有多处房产的,以全产权房产为入学依据。
2.除南平剑津中学、南平三中(不含九峰校区,下同)、南平四中以外,城区其它初中可招收户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在本片区的城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且享受定向生资格。
3.依据有关政策,属于以下四种情况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需要跨施教区入学的,在7月20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送申请就读学校所属教育局审核后安排就读。
(1)驻延现役军人子女。
(2)符合南教基〔2008〕3号文件规定的客商及客商企业外聘 “双高”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要求的亲生子女。
(3)符合南政〔2006〕综124号文件规定的在延兴办企业的台商子女。
(4)符合南政〔2010〕91号文件第11条规定的体育特长生。
4.非延平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根据居住地址选择南平剑津中学、南平三中、南平四中等3所学校的其中一所报名参加电脑派位(详见电脑派位实施方案),或到区属其它初中就读。
(1)边防、海岛驻守部队的子女,须提供户口簿、军官证等。
(2)在延平区内居住或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籍人员的适龄子女,须提供出生证、台胞证或港澳侨胞证、工商营业执照等。
(3)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须提供户口簿、工作证等。
(4)父母双方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确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须提供户口簿、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调动证明等。
(5)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须提供户口簿、法律文书等。
5. 南平剑津中学、南平三中、南平四中等3所学校片内生招收结束后,根据学位余额情况,按以下批次依次招收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入学,但不享受定向生资格。
(1)本施教区户口、房产齐全且“住、户一致”,但年限未满2年(2015年起为未满3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具有本施教区户籍满2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2015年起逐年递增直至满5年)且与户主为直系亲属关系的小学应届毕业 生;或具有本施教区全产权房满2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2015年起逐年递增直至满5年)且产权所有人为法定监护人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学校在招收以上两批次小学应届毕业生时,在哪一批次上学位余额少于报名人数的,就针对哪一批次实行电脑派位入学。两批次招生结束后仍有学位余额的学校,剩余学位面向一定区域和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实施电脑派位。
6.延平区农村户籍进城一年及以上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可报名参加南平三中的电脑派位。进城未达一年的延平区农村户籍以及区外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 子女,可就近到3所电脑派位以外的城区初中报名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位余额数的实行电脑派位,未派位上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余额的初中入学。 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夫妻双方或一方进城务工有效证明、身份证、暂住证明、租房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税收证明等(以上材料还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延平区外 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小学升初中报名表。以上学生均作为片外生录取,不享受定向生资格。
7. 由于房地产开发造成该片区内学校扩容的,应由开发单位依据南委发〔1999〕8号文件精神与学校协商解决增容问题。
8.不符合延平辖区招生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原则上由法定监护人将户籍迁回实际居住地址所在片区内学校入学。属于以下几种情况的小学应届毕业 生于8月22—23日随带户口簿、小学毕业证、初中招生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到延平区教育局报名,由延平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生源不足的城区初中入学。
(1)2014年4月30日后具有本片区户籍和房产的。
(2)原街巷和楼房已拆除,户口仍挂在原片区的。
(3)户籍未随法定监护人的。
(4)户籍挂在诸如办公室、商铺等不符合居住条件的地方的。
(5)没有按时登记报名的异地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区域
1.南平剑津中学
(1)江滨中路221号(市规划大楼)至409号(冠林大厦)。
(2)鼓楼街单号(靠延平区检察院、胜利小学一侧)。
(3)胜利街单号65号以上(胜利小学门口);胜利街双号12号以上(市公路局)。
(4)解放路单号13号以上(航管站)。
(5)朝阳路双号(市印刷厂、延平区林委一侧)。
(6)八一路双号88号至334号;八一路单号229号至459号。
(7)剑津路1号至8号。
(8)黄山岭、光荣岭、慈阴(荫)巷、北门岭、人民路、府前路、府后路、前进巷、紫芝巷、紫芝二巷(弄)、四鹤巷、大同里(岭)、紫云岗、公营巷。
2.南平三中
(1)江滨中路219号以下。
(2)朝阳路单号。
(3)八一路双号86号以下;八一路单号87号以下。
(4)杨真路单号63号以下。
(5)中山路、中山支路、健康岭、杨西岭、先锋岭、西门岭(桥)、西门一岭、西门二岭、西门三岭、里丹岭(巷)、杨真中路、杨中路、杨中支路、 环城南路、马坑路、马坑支路、昼锦坊、四贤街、中学岭、江滨南路、上洋村、西溪路、官沙田、沙溪口、新建路、新建巷、新建二路、新建三路、江滨路221 号。
3.南平四中
(1)八一路单号89号至227号。
(2)杨真路双号;杨真路单号65号以上。
(3)环城中路单号125号以下、双号114号以下。
(4)文体路、进步路、三元路(巷)、三元二路、天台路、三官堂、杨真一路、杨真二路。
4.南平市第五中学
⑴江滨中路411号(区交通局大楼)以上。
⑵鼓楼街双号(靠区交通局一侧)。
⑶胜利街单号63号以下,双号10号以下。
⑷解放路双号(靠邮电局一侧)。
⑸解放路单号11号以下(靠延平税务局一侧)。
⑹八一路双号336号(机电公司)以上;八一路单号461号(一夜岭交界)以上。
⑺环城中路单号127号以上,双号116以上。
⑻剑津路9号以上。
⑼一夜岭、金山路、建设巷(路)、建设一巷、建设二巷、团结巷、东山路、梅峰路、超骧路、自强岭、中和岭、后所岭、绿竹岭、天官岭、狮子岭、晏公岭、祠堂巷、大县岭、宝武营、康乐里、新华路、天河巷、玉屏路、闽江路、闽江支路、双溪路、武夷路、玉(豫)樟岭。
5.南平市水东学校
水东街、塔下村、大官路、东溪路、兴达路(里)、十里庵、红星村、马站、工业路、洋丹村、建东路、兴业里、育才里、象山岭、金凤路、大洲岛。
6.南平三中九峰校区(原南平七中)
水南街(里、岭)、九峰路、横排路、东坑岭、马公峡、东岭路、东坑路(村)、岭下桥、玉地村、八仙村、岭炳洋、际头村、罗源村、上地村、后厂、南福路。
7.南平市水南学校
后谷路、后谷一路、后谷二路、长富路、尤坑路、尤坑村、后谷村、沙门路。
8.南平市新光学校
(1)江滨北路1号至205号。
(2)环城北路(93号除外);建溪路9号至19号。
(3)东教路、菜园里、五里亭、官厅后、黄岭路、黄林路、黄墩路(岭、村)、大作、马林、教场岭、牛奶山、排垅巷。
9.南平市建溪学校
建溪路69号至81号、环城北路93号、安丰、筠竹村、江滨北路206号以上。
四、招生日程
(一)城区电脑派位初中招生日程
    1.8月6-7日,南平剑津中学、南平三中、南平四中等3所学校施教片区小学毕业生(含“两证”齐全年限不满2年和“一证”满2年的小学毕业生)家长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和父母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初中进行资格确认。
2.8月8-11日,区教育局对片内生及“两证”齐全年限不满2年和“一证”符合条件小学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
3.8月12日,公布各校学位余额。
4.8月13-15日,电脑派位网上报名。
5. 8月16-17日,家长随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初中进行资格确认。
 6.8月19日上午,电脑派位,派位结果名单随即公示。
 7.8月20日,区教育局组织证件审核。
8. 8月27日,学校统一公布新生名单。
从2015年起,城区电脑派位初中招生工作调整至6-7月份进行,请家长关注市、区教育局网站上发布的招生信息。
(二)城区其它初中招生日程
     1.8月22-24日,城区其它初中片内生(含参加电脑派位未录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和片外生报名登记。
 2.8月25日,片内生资格审核。
 3.8月26日,学校视生源情况进行片外生电脑派位。
 4.8月28日,统筹安排片外生。
 5. 8月29日,各校统一公布新生名单。
(三)农村初中招生日程
     8月30-31日报名注册。
五、其他事项
1. 实行网络报名。各城区小学于5月17-31日组织应届毕业生(含“两证”齐全年限不满2年和“一证”满2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通过南平市延平区教育网进行 网上预报名(http://www.npypjy.com/)。家长、学生应如实填写信息,每位学生限报一所初中。
2. 南平剑津中学、南平三中、南平四中施教片区生源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核实信息时还需提供指定材料:
(1)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随监护人,监护人长期居住本片区但延平辖区内无住房产权的。上述情况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原件至南平市房产交易中心进行信息核查(具体时间由学校通知)。
(2)户主和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监护人只有一方在该户的,需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出生证等。
3.招生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家长及社会十分关注。各校领导、教师应深刻领会招生文件精神,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加大宣 传力度,组织动员所在片区小学应届毕业生按时入学,以巩固“对县督导”成果。对确属盲聋哑的,应动员其到南平市盲聋哑学校(地址:建瓯市城区打锡巷149 号,联系电话3833566)入学或随班就读,确保应届小学毕业生都能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本方案由延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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