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职招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文件
闽考院普〔2015〕45号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招考
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5〕21号)精神,为做好2016年我省高职招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报名参加2016年高职招考,且符合闽教考〔2015〕21号文件规定条件的考生。具体录取照顾政策详见附件1。
二、申报办法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16年1月10日前,向本人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时,考生须按照《申报须知》(附件2)要求,提交《登记表》(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提交《申请表》)以及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上验证人须签名并加盖公章)。《登记表》和《申请表》(附件3、4)可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职招考栏目中下载,并如实填写。
三、审核程序
1.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2名以上在职工作人员,负责对所申报的录取照顾项目和所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确认后,汇总形成《花名册》(附件5)并将《花名册》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通知有关学校将相关考生资格信息在校园公告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于2016年1月15日前通过“福建省高职招考考务管理平台”完成信息录入工作,并提交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审核确认后的每位申报考生的《登记表》、《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须复印一份,由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留存1年备查。
2.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汇总并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于2016年1月20日前通过“福建省高职招考考务管理平台”,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审核结果。
3.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于2016年1月25日前,将网上审核结果打印下发给各设区市及平潭进行核对。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于2016年1月30日前,将每页加盖公章的上述材料寄送省考试院信息处魏针收,并将1份纸质《花名册》(每页签字并加盖公章),以及设区市、县(市、区)两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示页面网址报送省考试院普招处郑江英收。
4.省教育考试院将经各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核对确认的最终数据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应的录取照顾政策。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高职招考录取照顾政策涉及考生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审核工作责任制,严格把关,切实做好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考生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录取照顾政策的宣传发动工作。要通过班会、张贴公告、校园网、宣传专栏等途径,及时将录取照顾政策的申报时间、申报办法等事项告知全体考生,防止漏报、错报。
3.加强信息公示。各地各校要通过指定的信息公开渠道,详实、准确、及时地做好录取照顾考生资格信息的分级公示工作,并保留公示信息备查。公示时须按照顾类型分类,公示信息须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所在中学、录取照顾项目、相关佐证材料、以及审核单位、审核人员名单等内容。
4.畅通申诉渠道。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完善网络、电话、信函等多位一体的举报申诉工作平台,在公示地点或网上页面公布有效的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对举报和考生申诉要进行调查核实并妥善处理。
5.严肃工作纪律。各地要建立健全录取照顾资格审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倒查追责。一经查实,对违规违纪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骗取相关录取照顾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参加高职招考和普通高考录取资格,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请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时将此文件转发至辖区内各有关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附件:1.2016年高职招考录取照顾政策
2.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资格申报须知
3.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
4.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资格审核申请表
5.2016年高职招考“注意录取”考生花名册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12月10日
附件1
2016年高职招考录取照顾政策
一、报名参加高职招考且符合《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通知》(闽招委〔2015〕3号)规定的考生(包括普通高中生和中职生),均可享受相应的录取照顾政策。具体如下:
(一)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5分的政策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者。
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4.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5.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者。
(二)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10分的政策
1.宁德市,罗源县,连江县,晋安区的北峰山区(日溪乡、宦溪镇),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龙海市隆教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官庄乡、庐丰乡,宁化县治平乡的畲族考生;晋江市陈埭镇、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乡的回族考生;华安县高山族聚居点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的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烈士子女。
4.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三)下列考生报考在闽高校时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3分的政策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按研究学科分为数学、计算机科学、物理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工程学、动物学、植物学、微生物学、医学与健康学、化学、生物化学、环境科学、行为与社会科学等13 个学科)创新成果竞赛获一等奖者。
(四)下列考生报考在闽高校时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5分的政策
1.设区市及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
2.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五)下列考生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4.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二、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考生仅限在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以下录取照顾政策:报名参加2016年我省高职招考面向中职生考试,且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其所报类别的对口高职(专科)专业;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毕业生,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文考分加30分照顾;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奖的中职毕业生,高职(专科)批录取时享受文考分加10分照顾。
已参加2016年高职招考报名、但在录取结束后才获得高职(专科)免试资格或加分后达到相应对口高职(专科)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中职生,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补录取到其所报类别的对口高职(专科)专业。其余考生不再进行补录取或调整录取。
三、考生若同时享有多项录取照顾政策的,在录取时,只能享受其中最优的一项录取照顾政策。
附件2
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
资格申报须知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
考生持《登记表》和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证明原件,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2.2015年1月1日前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获得者、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者、省青少年创新大赛创新成果竞赛获一等奖
考生持《登记表》和获奖证书(奖状)原件、复印件,向所在学校申报。学校审查盖章(须附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学校应注明“原件复印”并加盖公章),并派人统一报送县(市、区)教育局审查盖章后,到考生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3.少数民族考生
考生持《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资格审核申请表》、《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查盖章后,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4.台湾省籍考生
台湾省籍考生指祖籍台湾省的我省户籍考生。考生持《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地设区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其子女称为归侨子女。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其子女称为华侨子女。
归侨:考生持《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户籍所在地设区市侨办出具的考生归侨身份证明原件,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持《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父(母)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户籍所在地设区市侨办出具的证明原件,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6.烈士子女考生
考生持《登记表》和《烈士证明书》原件,以及烈士与该考生关系的证明,到设区市民政部门审查盖章后,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7.2015年1月1日前省级优秀学生。省、部级及以上劳模或先进工作者、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考生持《登记表》和获奖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8.设区市及以上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
考生持《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由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出具的证明原件,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9.2015年1月1日前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
考生持《登记表》和获奖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10.军人的子女(具体见2016年我省高考加分项目)
考生持《登记表》和部队师以上(含师级)证明原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11.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考生持《登记表》和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局证明原件,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12.退出部队现役考生
考生持《登记表》和士兵退出现役的证件原件,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13.全国、全省职业院校大赛
考生持《登记表》和获奖证书(奖状)原件、复印件,经所在学校审查盖章后,到报名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注:《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和《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资格审核申请表》,考生可自行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职招考”下载打印,或到当地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领取。
附件3
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
市 县(市、区) 考生号
|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籍贯 |
|
||
|
现在学习或 工作单位 |
|
家庭 住址 |
|
||||||
|
烈士子女 考生记载栏 |
经核实,考生 父(母) 系 年 月因公牺牲并确认为烈士。该生为烈士子女。
经办人(签名): 设区市民政局(盖章)
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收件、审核人签名: 201 年 月 日 |
||||||||
|
科技创新大赛或奥赛获奖者、国际大奖赛获奖者、国际体育比赛集体、个人项目或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考生记载栏 |
经核实考生 于 年 月 日,在 竞赛中获 名次(证书)。组织单位为 。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经办人(签名): 县(市、区)教育局(盖章)
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收件、审核人签名: 201 年 月 日 |
||||||||
|
具备加分资格的少数民族考生记载栏 |
经核实考生 户口所在地为 县 乡,其 系 族人,属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情况。确认其为具备加分资格的少数民族考生。
经办人(签名): 县(市、区)教育局(盖章)
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收件、审核人签名: 201 年 月 日 |
||||||||
|
台湾省籍考生记载栏 |
经核实考生 父(母) 原籍系台湾省 籍人。确认为台湾省籍考生。
经办人(签名): 设区市台办(盖章)
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收件、审核人签名: 201 年 月 日 |
||||||||
|
设区市及以上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考生记载栏 |
(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出具的证明原件粘贴处)
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收件、审核人签名: 201 年 月 日 |
||||||||
|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记载栏 |
(设区市侨办出具的证明原件粘贴处)
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收件、审核人签名: 201 年 月 日 |
||||||||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
(设区市民政局出具的证明原件粘贴处)
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收件、审核人签名: 201 年 月 日 |
||||||||
|
省级优秀学生;省、部级及以上劳模或先进工作者、服役期间获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记载栏 |
经核实,考生 于 年 月 日 在 单位(部队)被 授予 。
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收件、审核人签名: 201 年 月 日 |
||||||||
|
全国、全省职业院校大赛获奖考生记载栏 |
经核实,考生 于 年 月,参加 类别 竞赛项目 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 奖。
经办人(签名): 中职学校(盖章):
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收件、审核人签名: 201 年 月 日 |
||||||||
|
同等优先录取考生记载栏 |
1 |
国家二级运动员 |
|
||||||
|
2 |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
|
|||||||
|
3 |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
|
|||||||
|
4 |
军、警子女 |
|
|||||||
|
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收件、审核人签名: 201 年 月 日 |
|||||||||
|
备注 |
1.本表可上网下载,亦可复印使用。 2.凡属高职招考“注意录取”考生均应按时填报本表,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属于何种照顾对象,就由相关部门在本表有关栏目如实填写并提供相应证明,并由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专人审验并办理登记手续。 3.“同等优先录取”考生属何种照顾对象,须在相应栏目中打“√”,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
||||||||
附件4
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
资格审核申请表
县(市、区): 报名点:
|
相
片 |
考生姓名 |
|
民族 |
|
考生号 |
|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
|
户籍所在地 |
|
||||||||||||
|
原户籍 所在地 |
|
何时迁 来本址 |
|
||||||||||
|
申报照顾类别 |
|
||||||||||||
|
父亲姓名 |
|
民族 |
|
身份证号码 |
|
||||||||
|
户籍所在地 |
|
联系电话 |
|
||||||||||
|
母亲姓名 |
|
民族 |
|
身份证号码 |
|
||||||||
|
户籍所在地 |
|
联系电话 |
|
||||||||||
|
诚 信 承 诺 |
我们已经知晓国家对高考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规定:对不符合有关规定,弄虚作假取得少数民族照顾加分的,一律取消高考考试或录取资格,已被高校录取的一律取消学籍,退回原籍,并严肃处理有关当事人。我们承诺对以上填报内容及提供审核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后果。
考生签字: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
县级教育部门审核意见 |
经办人(签字): 审批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
备注 |
|
||||||||||||
注:1.本表可上网下载,亦可复印使用。
2.“何时迁来本址”栏,填写为具体迁入时间年、月、日,没有迁移的填写为世居。
3.“申报照顾类别”栏,据实填写为“聚居区少数民族”、“散居少数民族”。
4.考生应随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审核,并将经由经办人审核并签名后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附在本表格后。
附件5
2016年高职招考“注意录取”考生花名册
市 县(市、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序号 |
考生号 |
姓名 |
性别 |
所在中学 |
照顾对象分类代码 |
属何种照顾对象 |
证明机关及证件号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表人 (签名) |
|
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审核人(签名) |
|
县教育局 分管领导 (签名) |
|
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复核人(签名) |
|
|||
注:①本表由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顾对象分类代码顺序进行填写。
②照顾对象分类代码分别表示为:A:台籍考生10分 B:省见义勇为5分 C:三侨子女10分 D:烈士子女10分 F:2015年1月1日前获省级创新大赛3分 G:自主就业退役军人5分 H:2015年1月1日前获国际大奖赛5分 L:市见义勇为5分 N:2015年1月1日前获省级优秀学生5分 O: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P:散居少数民族 R:二等功(含以上)或荣誉称号退役军人10分 U:2015年1月1日前获体育优胜5分 V:2015年1月1日前获奥赛5分 W:2015年1月1日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 X:少数民族10分 Z:全国和省部级劳模、先进工作者5分 8:2015年1月1日前获全国创新大赛5分 9:军警子女 1: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 2: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 3: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 4: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 5: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 6、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 7: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奖
③本表填写一式三份,经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逐页加盖公章后于2016年1月30日前报送一份至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备案。
- 院校动态
- 招生计划
- 学校答疑
- 中考资讯
- 分数线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部署,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教体系,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2026年5月,紧扣全国职教活动周“一技在手,一生无忧”主题与福建省“强链·兴城·圆梦”分主题,福建建筑学校举办职业教育活动周系列特色活动。
闽北高级技工学校兹定于2026年7月份开展电工、焊工、数控车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做好校园营养健康宣传,提高青少年对合理膳食的认识,增强师生科学饮食意识,5月14日,南平技师学院在2号楼阶梯教室开展食品营养周知识讲座。福建省营养协会会长、注册营养师刘彦雯担任主讲人。
为搭建教学经验交流与成果展示平台,集中呈现近年来我院教师在教学实践、课程改革及技能培养等领域取得的研究成果,进一步激发全体教职工的教科研热情,南平技师学院教研室组织开展了2023—2025年度教学论文评审汇编工作。历时半年,现完成论文评审推优,并已正式刊印成册推广交流。
5月18日,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会长(中央纪委驻人社部纪检组原组长)耿文清、监事长胡驰、副会长李京梅,衢州市技师学院党委书记郑晓珍一行莅临南平技师学院调研指导。南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杨新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邦建,学院党委书记葛毅,院长吴瑞通等领导陪同考察。
南平技师学院先进制造系的三位同学凭借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过硬的技能水平,成功被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6年本科专业录取。
5月25日,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部高级经理黄孝灿一行来我院参观交流,学院党委书记葛毅、院长吴瑞通、副院长翁建星及相关处室负责人陪同参观。
为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普及应急救护知识,提升教职工面对突发事件的自救互救能力,5月27日,南平技师学院联合延平区红十字会成功举办了一场针对性强、实操性高的应急救护技能培训与取证考核。学院各系部、行政及后勤安保等关键岗位的二十余位教职工积极参与了此次培训。
为切实把校园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提升寄宿生的应急避险能力,3月12日晚,我校聚焦夜间住宿安全,组织开展了一场实战化消防逃生演练。校领导、班主任、生管老师及保安人员全程跟进,与全体寄宿生共同完成了此次演练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寄宿生管理工作,规范住宿行为,强化安全意识,提升校园后勤服务保障水平,3月12日晚,我校全体寄宿生大会隆重召开。校领导、班主任、生管老师及全体寄宿生齐聚一堂,共话成长,共筑安全。
福建省闽清职业中专学校创办于1997年,前身为闽清县渡口初级中学,1997年9月渡口初级中学与闽清白樟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合并成为闽清职业中学,2001年5月,经闽清县政府批准,闽清县职业中学与原福建省闽清职业中专学校重组成立福建省闽清职业中专学校。2007年,被福建省人民政府认定为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7年,闽清县职业教育中心在学校挂牌,成为闽清县职业教育中心主体办学单位。2018年12月,闽清县人民政府将学校委托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管理, 2020年12月被福建省教育厅认定为“第四批省级规范化中等职
闽侯县美术中等职业学校2026年秋季招生计划
闽侯县职业中专学校创办于1978年,是福州市重点职业中专学校、福建省达标中等职业学校及规范化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坐落于闽侯县荆溪镇关口西山村129号,占地174亩,建筑面积66666.41平方米,现有教职员工197人。学校现有71个教学班,在校生共计2720人。
自2016年起,我校持续与省内优质高职院校开展“3+2”五年制联合办学,积极响应国家职业教育提质培优、中高职一体化发展号召,推动中职与高职教育有效衔接,助力学生一站式完成学业、提升就业竞争力。
坐落在福州黄金地段交通路上的福建省福州文教职业中专学校,是一所市属公办的全日制学校、国家级重点职业中专学校。
学校创建于1985年,是一所享誉八闽的优质中职学校。福州市首批国家级重点校、国家级示范校、省级示范性现代中等职业院校。地处风景秀丽的闽江南岸,紧邻东部办公区,校园占地面积103亩,建筑面积5万多平方米,环境优美,是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教育部首批全国中职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学校。曾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福建省文明校园等荣誉。
选对专业,能圆大学梦、走稳就业路。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2026年三年制中职招生计划正式启动,多个热门专业面向全市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毕业后可通过高职分类考试升入本科或专科院校,也可选择直接就业。
福州机电工程职业技术学校2026年招生计划
福建省福州财政金融职业中专学校(福州第十三中学)创办于1954年,为福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校,系首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坐落于仓山区闽江南畔,毗邻江南水都社区及仓山万达、乐提港(原爱琴海)商圈,交通便捷。
福建财茂工业技术学校2026年招生计划
福建省福清龙华职业中专学校是一所侨建公办的国家级重点职业中专学校。近年来,学校以争创"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学校"为目标,坚持"以侨立校、以德治校、以质兴校",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特点,优化专业结构和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创新德育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抓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初步形成了"办学集团化,专业集群化,目标岗位化,培养职场化"的发展模式。学校现有在校生4000多人,2015年面向全省招生。
1. 长乐职业中专学校是公立的学校吗?学校的办学效益如何? 长乐职业中专学校是长乐区政府精心打造的全日制公办职业中专学校,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学校、福建省“双高校”立项建设学校。近年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的发展战略,学校基础能力、育人质量、服务能力、示范作用、社会效应显著提升,实现了办学、治校、育人的跨越式发展,在福建乃至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
长乐四中2025年高一招生问答
新学期,新的校园环境 在一片新的气象中 我校的招生计划即将开始 为了让您更好地了解我们的招生情况 我们将会为您详细介绍本次的招生情况 我们期待你的加入
明溪县职业中学2025年学校答疑
1.问:闽侯二中2025年高一招生计划如何? 答:招收16个教学班。其中:1-15班每班54人,共招810人(含体育特长生12人);其中:正取生243人,定向生567人;另外招收1个美术特色班,人数30人,独立成班。
龙岩华侨职业中专学校2025年招生答疑
福建省新华技术学校2025年招生问答
龙岩市农业学校2025年招生问答
东山岛职业中专学校2025年招生问答
目前,福建已有8个地市公布了 2026年中招政策 今天为大家汇总一下今年政策新变化 快来看看吧↓↓
2026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将于6月21日—23日举行。全市初三报名中考考生总数12.35万人,其中中心市区报考考生1.87万人。泉州中考共设13个考区118个考点,具体考点详见表格。
亲爱的考生和家长朋友: 大家好! 盛夏逐梦,韶华启航。2026年我省中考将于6月21日至23日举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特作如下提示:
刚刚,2026年福州市中考中招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会上获悉今年福州中考中招政策将有五个调整
近日,吉林、江苏等地宣布,自2027年起,将地理、生物学科调整为考查科目,不再计入中考总分,福州是否会迎来类似改革?
随着部分地区学龄人口变动与教育资源配置的调整,关于是否应当取消中考的讨论持续升温:
2026年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
2026年我省高职分类招考中职生职业技能测试、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将于3月中下旬举行(具体安排附后)。为确保测试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厦门市2026年中招体育考试工作方案
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6年福建中考进入倒计时,考生及家长普遍关注:全省各设区市中考分数线是否存在显著差异?不同区域考生升学难度如何?本文基于2024-2025年官方数据及教育政策,梳理福建九地市普高录取控制线差异,为备考家庭提供科学参考。
福建省中考录取政策因地域教育资源、人口基数等因素呈现差异化特征。以莆田、福州两地为例,2025年中考录取分数线差异显著,折射出教育资源配置与招生政策的深层逻辑。本文基于两地最新数据,为2026届考生及家长提供科学参考。
随着福建省职业教育体系的不断完善,五年制高职已成为衔接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的关键路径。本文基于近三年政策数据,为2026届考生及家长梳理录取规则与趋势,助力科学规划升学路径。
随着福建省职业教育改革持续深化,中本贯通“3+4”模式凭借其“中职+本科”无缝衔接的优势,成为众多学生及家长关注的升学路径。2026年录取分数线虽尚未公布,但结合2024-2025年政策趋势与录取数据,可梳理出关键预测方向与备考策略。
2024年泉州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为 482分。这一分数线是全市中考考生数前一定比例(通常为70%左右)的最低成绩划定的,作为考生报考普通高中的最低门槛。
厦门市的综合高中班是在中职学校开设的普高课程班级,其录取分数线通常低于普通高中,但高于部分民办普高。根据2024年的录取情况,厦门三所公办中职学校的综合高中班最低投档分如下:
2024年厦门市中考定向生最低录取分数需根据招生学校普通生最低投档线确定,最多可降至该线下25分,但实际降幅因校而异。具体分数线如下:
2024年厦门市中考普高切线及普通高中最低投档线情况如下:
福州五年制高职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通常根据福州市普高(含综合高中班)最低投档控制线下调一定分数划定。例如,2024年福州五年制高职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41.5分,这一分数线是根据福州市普高(含综合高中班)最低投档控制线501.5分下调60分划定的。
福州市3+4中本贯通有哪些学校?录取分数线多少?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2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