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2012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方案
龙岩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关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完善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及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教基〔2010〕2号)的精神,在总结2011年中考改革的基础上,对我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制度进行进一步的改革,建立一个能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与招生制度,以减轻学生过重的考试压力,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保证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和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统一要求与个体差异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考试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在实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注重学生的个性和潜能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主动发展,推动中小学课程改革的实施。
(二)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改革、发展与稳定、继承的统一,充分发挥各地与学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实际出发,稳步推进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
(三)评价方法多样化与评价主体多元化的原则。突出过程性评价和情意目标考查,改革单纯纸笔测试的考试方法,充分发挥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在评价中的作用。
(四)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考试和评价过程的管理与监督,增强评价与考试改革的实效性。
二、初中毕业、升学的考试、考查和考核
(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实行二考合一,共用一份试卷。初中毕业、升学的考试、考查和考核遵循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施方案》的规定,分为全市统一考试、考查和学校考查、考核两类进行。
(二)全市统一考试、考查
1. 考试科目:思想品德(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考查项目:英语口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视条件逐步列入统一考查范围。
2. 考试形式:思想品德(政治)、历史两科实行开卷考试,体育与健康为实地测试,其它学科均为闭卷考试。
3. 考试时间:思想品德(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考试时间安排在九年级结束时进行,即在2012年6月28日下午、29日、30日进行;生物、地理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结束时进行,即在2012年6月28日上午进行。生物实验操作考查安排在八年级第二学期适当时间进行,体育与健康实地测试和英语口语、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适当时间进行。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各120分钟,思想品德(政治)、物理考试时间各90分钟,化学、生物、历史、地理考试时间各60分钟。
4. 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试卷卷面分值各为150分,思想品德(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试卷卷面分值各为100分,所有学科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除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外,其他学科的原始分不对外公布,缺考、0分的不记等级。各科等级比例按各县(市、区)考生总数的2:3.5:3:1.5划定,如果考生学科卷面分值达到85%以上者(含85%),均划为A等级,如果考生学科卷面分值达到70%以上者(含70%),划为B等级,如果考生学科卷面分值达60%以上者(含60%),该科不划为D等级。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按原始分记入中考总分,物理、化学两科成绩分别按原始分的30%和20%计入中考总分(2013年开始,分别以60%和40%计入中考总分),以上五科成绩满分为500分。
2013年开始,往届生报考普通高中的,其投档分扣减20分。
体育与健康测试分值为三项各100分,总分300分,按270分以上(含270分)、240分以上(含240分)、180分以上(含180分)、180分以下分别以A、B、C、D四个等级记载。
生物、地理考试成绩达不到C等级者,允许在九年级参加重考,重考成绩只记C或D两个等级。因故并经县(市、区)教育局批准未参加考试的学生,往届生或在生物、地理考试的报名结束后转入我市就读的学生,在九年级结束时应参加生物、地理考试,其考试成绩仍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
英语口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的考查成绩按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记载,缺考、0分的不记等级。
5. 考试命题
(1) 命题的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部颁《课程标准》和省颁《考试大纲》,并结合本市教学实际命题。坚持以学生为本,立足基础,难易适中(基础题、中等题和稍难题的比例为8:1:1)。正确发挥考试的导向功能,做到思想性、科学性、技术性的统一。做到有利于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体现九年义务教育的性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促进课程教学改革,引导教师改进教学,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高中阶段招生改革和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
(2) 考试内容与形式
考试的范围按部颁《课程标准》及省颁《考试大纲》的要求,淡化单纯记忆的考查,要在全面考查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着重考查学生的思维能力和理解能力,重视考查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注意考查对高中阶段学习乃至终身学习影响较大的知识与方法,试题应注意体现应用性、探究性、综合性、开放性和教育性,使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要求得到全面体现;试题要加强与社会生活、学生经验的联系,增强问题的情境性,体现考试的时代性;试题要求表述规范,设问明确,语言简洁,图形清楚,专业用语准确,答案应避免出现歧义。要防止出现人为编造的、死记硬背的、繁难偏旧的和似是而非的题目。
试卷结构应简约合理,题量适当,难度适中。文科类科目要严格控制客观题的题量,英语要加强对听说能力的考查,理科类科目要加强对实验能力的考查。
(三) 学校考查
学校考查科目包含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含劳技、信息技术、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等)、地方和学校课程等。考查时间安排在该科课程完成时进行。考查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缺考、0分的不记等级。
(四) 考试、考查的组织管理
全市统一考试、考查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管理。统一考试的科目由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命题,考试由市、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组织实施,考试科目的评卷实行网上阅卷。英语口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由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命题,由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学校考查由县(市、区)教育局制定方案实施,也可由学校在考前自主制定方案并报县(市、区)教育局批准后向学生公布实施。考查成绩应在校内公示无争议后报县(市、区)教育局备案。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加强对学校考查的监督检查。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与方法
(一)评定的内容。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确定的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以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和综合实践活动等六个方面为评定内容。
(二)评定的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成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指导学校的评定工作,监控评定过程,接受投诉和举报,纠正评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查处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及班级评定小组。评定委员会负责落实评定方案,制定实施细则,任免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定工作,认定评定结果,接受和处理投诉、举报。班级评定小组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代表等方面人员组成,负责对班级中的每个学生进行综合素质的评定工作。评定委员会及评定小组的人员组成必须具有代表性,人数均应在5人以上。
(三)评定的方法。综合素质评定必须坚持学生自评、同学互评、评定小组评定相结合的方法,评定的信息来源包括:学生的日常表现和成长记录;家长和社会评价;学生平时的学习情况和学习成绩,参加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学习情况;学生的爱好特长表现等。评定过程中应注重对原始资料的分析与概括。
评定工作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如有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定委员会裁定。学校评定委员会对评定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认定。评定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并提交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中的评定领导小组备案。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校评定委员会反映或向县级评定领导小组投诉。评定结果不得随意更改,如果发现确实有误,应及时处理并记载更改缘由及更改人,同时保存原评定记录备查。
(四)评定结果的表达。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以等级加评语的形式表达。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尚待改进四个等级,对学生评定为尚待改进时应特别慎重;综合性评语应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体现学生的成长,突出特长和潜能。评定结果必要时可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013年开始,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以一定分值计入中考总分。
四、初中毕业资格的认定与管理
(一)初中生毕业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学生毕业资格应包括:综合素质评定合格;全市统一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10科成绩等级均达C级以上(含C级);统一考查成绩合格;学校考查成绩合格。达不到毕业成绩要求的,可由学校组织重考一次,其成绩仅作毕业资格认定。对于确有特长的学生,可适当放宽学科成绩方面的要求。
(二)毕业生所在学校应为考生填报“初中生素质发展报告册”。内容包括初中生在校期间考试、考查、考核的所有学科、项目的成绩,学生自我评价,教师评语,学校综合评价等内容。
(三)学校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发给初中毕业证书;对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发给初中结业证书。五、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
(一)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青年,可根据自己的学业评价成绩、条件和志愿,在规定的时间报名。持本县(市、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本校报名,往届生、社会考生在本县(市、区)招生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非本县(市、区)户籍的考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机构报名。在非户籍地学校就读一年以上(含一年)并完成初中学业的学生,确需要在流入地继续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可在所就读学校报名参加当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具体条件由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确定。报名应具备的证件或有关材料:(1)报名表;(2)初中生素质发展报告册;(3)学生成长记录(其中要有由科任教师或班主任签字认可的能说明或表达学生特长、才能、个性、公民素养的事实成果或文件);社会青年应由社区(或村委会)提供有关品德方面的证明。(4)社会实践活动表(由学校、社区证明);(5)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体检表;(6)可享受奖励或照顾政策的有关证明。流入地招生机构接受非本县(市、区)户籍和学籍九年级考生报名考试后,流入地招生机构应在7月20日前将非本县(市、区)户籍和学籍九年级考生的中考成绩报送流出地教育局,以便流出地教育局确认在外借读学生的初中毕业资格,准确统计初中“四率”。
(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应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并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录取的基本条件是合格的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的青年。新生录取的主要依据包括:综合素质评定合格;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全市统一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体育与健康10科的成绩等级均达C级以上(含C级);统一考查成绩合格;学校考查成绩合格。以上条件与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中考总分的分数线相结合。
(三)各类普通高中学校及五年制高职学校的录取
为了促进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实施素质教育,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课业负担,缓解升学竞争压力,以进一步推进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均衡发展,2012年继续实行把省一级达标学校以及连城一中的部分正常缴费生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进行分校录取,录取批次按“正常缴费生”、“定向生”、“择校生”依次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合格须作为录取高一级学校的必备条件之一,其中,省二级以上达标学校的录取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应达良好以上,其他学校的录取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应达合格以上。
对于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10科考试等级均为A的考生,给予投档总分加5分的奖励。
在正常缴费生、定向生、择校生录取时,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遇到同分时,单独增加该批次的招生计划,将同分的考生全部录取。
录取一级达标学校以及连城一中正常缴费生的物理、化学两科应至少有一科为A级(如果入围一级达标学校人数不足,则所余名额从一、二级达标学校确定的入选等级考生中,根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的投档总分,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 省一、二级达标学校正常缴费生的录取
(1)录取条件: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应达良好以上,全市统一考查项目合格,学校考查科目合格,全市统一毕业升学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10科成绩等级均达C级以上(含C级),并达到一、二级达标学校招生的等级要求;然后按学生志愿以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的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办法:
按等级切线确定入选考生。根据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10科成绩的等级排列情况及一、二级达标学校正常缴费生的招生总数,按1∶1.5切线。等级排列采用“A先”原则,按10A,9A1B,9A1C,8A2B,8A1B1C,8A2C……的顺序,依次确定入选考生(切线切到某一等级时,应将该等级考生全部划入投档等级内)。再从入选考生中,确定物理、化学两科至少有一科为A级的考生入围一级达标学校以及连城一中等级。
在入选考生中根据一、二级达标学校正常缴费生的招生总数,按1:1.1的比例划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的投档总分的投档线,再按入围、入选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的投档总分,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以正常缴费生的招生数1∶1的比例投档择优录取正常缴费生。
2.省一级达标学校以及连城一中定向生分校录取
(1)名额分配:
从一级达标学校以及连城一中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划出40%的正常缴费生名额直接定向分配到本县(市、区)的各个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及民办初中校),名额分配原则上按2009年各县(市、区)教育局核定该校的七年级招生计划比例分配。若参加中考报名人数少于2009年招生计划的以实际报考人数为基数进行核算,若超过2009年招生计划的按核定计划数为基数进行核算。定向生名额原则上只用于录取本地初级中学的在籍直升生(即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三个学年均在本校学习的应届毕业生)。对正常转学、休学以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在籍直升生资格认定,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有关规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2)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的志愿顺序,按二级以上达标学校正常缴费生的最低入选等级,在一级达标学校以及连城一中正常缴费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的投档总分)下30分(含30分)内,从高分到低分按所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名额进行录取,如一些初中学校录不满,可将剩余名额按高分到低分录取本县(市、区)内的定向生资格生。
仍然没有完成计划的初中学校,其定向招生指标调整为一级达标学校以及连城一中正常缴费生指标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 省一、二级达标学校择校生的录取
正常缴费生、定向生录取结束后,在有填报择校志愿考生中,根据上述10科成绩等级排列情况及一、二级达标学校择校生招生总数,按1∶1.6切线。等级排列情况采用A先原则,等级按10A,9A1B,9A1C,8A2B,8A1B1C,8A2C……的顺序,依次确定入选考生(切线切到某一等级时,应将该等级考生全部划入投档等级内)。
在入选考生中根据一、二级达标学校择校生的招生总数,按1∶1.2的比例划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的总分的投档线,再按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的总分,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以择校生的招生数1∶1的比例投档择优录取择校生。
择校生最低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本校正常缴费生最低录取分数50分,如果生源不足,则取消剩余计划。
4. 三级达标学校和一般普高、民办普高的录取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参照一、二级达标学校录取办法制定具体方案。
5. 五年制高职学校的录取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四)全面实行特殊学生推荐制度。对于在综合素质某方面表现突出或特长明显的学生(如见义勇为,科技创新,品德突出以及在音乐、美术、体育等某一方面有明显特长的),只要达到初中毕业水平,即可由所在学校在中考前一个月内向招生学校(三级以上达标学校)推荐,由招生学校审核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成长记录和必要的调查核实或特长潜能测评的基础上,经校务会议讨论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免参加中考,破格录取,破格录取的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批准。这类考生的录取比例控制在该校正常缴费生招生数的1%以内,但不占用招生计划数。
(五)一级达标学校以及连城一中须划出招生总数的10%以内的名额,作为优秀学生保送名额。各县(市、区)根据各中学办学质量综合情况和学生数,下达保送资格生指标,适当向市初中四率先进学校、素质教育先进学校和省、市课改实验基地学校倾斜。
具有保送资格的学校在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合理的前提下实施保送工作。选拔保送资格生应根据综合素质(其中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应达“优秀”等级)和平时考试成绩,结合教师推荐和学生投票等形式,确定保送资格生,并张榜公布,接受师生、家长、社会的监督,无争议后,再上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核。
招生学校对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的推荐保送生材料进行审查,着重考察推荐保送生的综合素质和平时学习成绩,必要时可以加试,加试不能单纯采用学科笔试形式。加试应以初中研究性学习为主要内容,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查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招生学校根据审查和加试的情况,确定保送生名单并报县(市、区)教育局批准后办理录取手续。
接受保送生的学校应对这些学生进行跟踪监控,并将跟踪情况上报县(市、区)教育局,作为下一年度下达保送生指标的依据之一。
保送生具体办法由市教育局另文下达。
六、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工作
综合素质评定合格的考生,按中等职业学校的分类录取批次,根据志愿,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的投档总分择优录取。
七、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的组织管理
(一)市、县(市、区)分别成立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考试、招生相关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市、县(市、区)教育局和教师进修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校长、教师的培训,使广大教育工作者了解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要求。
(三)各普通中学要积极推进评价与考试制度的改革,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教师积极参与研究和探索,并以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现代教育评价思想,转变传统的考试评价观念,消除对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疑虑,使中小学考试评价制度的改革得到社会的广泛支持。
(四)县(市、区)教育局应对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及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控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学校、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高中阶段招生中可能损害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市、县(市、区)教育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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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部署,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教体系,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2026年5月,紧扣全国职教活动周“一技在手,一生无忧”主题与福建省“强链·兴城·圆梦”分主题,福建建筑学校举办职业教育活动周系列特色活动。
闽北高级技工学校兹定于2026年7月份开展电工、焊工、数控车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做好校园营养健康宣传,提高青少年对合理膳食的认识,增强师生科学饮食意识,5月14日,南平技师学院在2号楼阶梯教室开展食品营养周知识讲座。福建省营养协会会长、注册营养师刘彦雯担任主讲人。
为搭建教学经验交流与成果展示平台,集中呈现近年来我院教师在教学实践、课程改革及技能培养等领域取得的研究成果,进一步激发全体教职工的教科研热情,南平技师学院教研室组织开展了2023—2025年度教学论文评审汇编工作。历时半年,现完成论文评审推优,并已正式刊印成册推广交流。
5月18日,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会长(中央纪委驻人社部纪检组原组长)耿文清、监事长胡驰、副会长李京梅,衢州市技师学院党委书记郑晓珍一行莅临南平技师学院调研指导。南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杨新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邦建,学院党委书记葛毅,院长吴瑞通等领导陪同考察。
南平技师学院先进制造系的三位同学凭借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过硬的技能水平,成功被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6年本科专业录取。
5月25日,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部高级经理黄孝灿一行来我院参观交流,学院党委书记葛毅、院长吴瑞通、副院长翁建星及相关处室负责人陪同参观。
为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普及应急救护知识,提升教职工面对突发事件的自救互救能力,5月27日,南平技师学院联合延平区红十字会成功举办了一场针对性强、实操性高的应急救护技能培训与取证考核。学院各系部、行政及后勤安保等关键岗位的二十余位教职工积极参与了此次培训。
为切实把校园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提升寄宿生的应急避险能力,3月12日晚,我校聚焦夜间住宿安全,组织开展了一场实战化消防逃生演练。校领导、班主任、生管老师及保安人员全程跟进,与全体寄宿生共同完成了此次演练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寄宿生管理工作,规范住宿行为,强化安全意识,提升校园后勤服务保障水平,3月12日晚,我校全体寄宿生大会隆重召开。校领导、班主任、生管老师及全体寄宿生齐聚一堂,共话成长,共筑安全。
福建省闽清职业中专学校创办于1997年,前身为闽清县渡口初级中学,1997年9月渡口初级中学与闽清白樟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合并成为闽清职业中学,2001年5月,经闽清县政府批准,闽清县职业中学与原福建省闽清职业中专学校重组成立福建省闽清职业中专学校。2007年,被福建省人民政府认定为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7年,闽清县职业教育中心在学校挂牌,成为闽清县职业教育中心主体办学单位。2018年12月,闽清县人民政府将学校委托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管理, 2020年12月被福建省教育厅认定为“第四批省级规范化中等职
闽侯县美术中等职业学校2026年秋季招生计划
闽侯县职业中专学校创办于1978年,是福州市重点职业中专学校、福建省达标中等职业学校及规范化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坐落于闽侯县荆溪镇关口西山村129号,占地174亩,建筑面积66666.41平方米,现有教职员工197人。学校现有71个教学班,在校生共计2720人。
自2016年起,我校持续与省内优质高职院校开展“3+2”五年制联合办学,积极响应国家职业教育提质培优、中高职一体化发展号召,推动中职与高职教育有效衔接,助力学生一站式完成学业、提升就业竞争力。
坐落在福州黄金地段交通路上的福建省福州文教职业中专学校,是一所市属公办的全日制学校、国家级重点职业中专学校。
学校创建于1985年,是一所享誉八闽的优质中职学校。福州市首批国家级重点校、国家级示范校、省级示范性现代中等职业院校。地处风景秀丽的闽江南岸,紧邻东部办公区,校园占地面积103亩,建筑面积5万多平方米,环境优美,是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教育部首批全国中职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学校。曾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福建省文明校园等荣誉。
选对专业,能圆大学梦、走稳就业路。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2026年三年制中职招生计划正式启动,多个热门专业面向全市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毕业后可通过高职分类考试升入本科或专科院校,也可选择直接就业。
福州机电工程职业技术学校2026年招生计划
福建省福州财政金融职业中专学校(福州第十三中学)创办于1954年,为福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校,系首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坐落于仓山区闽江南畔,毗邻江南水都社区及仓山万达、乐提港(原爱琴海)商圈,交通便捷。
福建财茂工业技术学校2026年招生计划
福建省福清龙华职业中专学校是一所侨建公办的国家级重点职业中专学校。近年来,学校以争创"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示范学校"为目标,坚持"以侨立校、以德治校、以质兴校",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特点,优化专业结构和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创新德育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抓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初步形成了"办学集团化,专业集群化,目标岗位化,培养职场化"的发展模式。学校现有在校生4000多人,2015年面向全省招生。
1. 长乐职业中专学校是公立的学校吗?学校的办学效益如何? 长乐职业中专学校是长乐区政府精心打造的全日制公办职业中专学校,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学校、福建省“双高校”立项建设学校。近年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的发展战略,学校基础能力、育人质量、服务能力、示范作用、社会效应显著提升,实现了办学、治校、育人的跨越式发展,在福建乃至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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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新的校园环境 在一片新的气象中 我校的招生计划即将开始 为了让您更好地了解我们的招生情况 我们将会为您详细介绍本次的招生情况 我们期待你的加入
明溪县职业中学2025年学校答疑
1.问:闽侯二中2025年高一招生计划如何? 答:招收16个教学班。其中:1-15班每班54人,共招810人(含体育特长生12人);其中:正取生243人,定向生567人;另外招收1个美术特色班,人数30人,独立成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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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将于6月21日—23日举行。全市初三报名中考考生总数12.35万人,其中中心市区报考考生1.87万人。泉州中考共设13个考区118个考点,具体考点详见表格。
亲爱的考生和家长朋友: 大家好! 盛夏逐梦,韶华启航。2026年我省中考将于6月21日至23日举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特作如下提示:
刚刚,2026年福州市中考中招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会上获悉今年福州中考中招政策将有五个调整
近日,吉林、江苏等地宣布,自2027年起,将地理、生物学科调整为考查科目,不再计入中考总分,福州是否会迎来类似改革?
随着部分地区学龄人口变动与教育资源配置的调整,关于是否应当取消中考的讨论持续升温:
2026年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
2026年我省高职分类招考中职生职业技能测试、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将于3月中下旬举行(具体安排附后)。为确保测试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厦门市2026年中招体育考试工作方案
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6年福建中考进入倒计时,考生及家长普遍关注:全省各设区市中考分数线是否存在显著差异?不同区域考生升学难度如何?本文基于2024-2025年官方数据及教育政策,梳理福建九地市普高录取控制线差异,为备考家庭提供科学参考。
福建省中考录取政策因地域教育资源、人口基数等因素呈现差异化特征。以莆田、福州两地为例,2025年中考录取分数线差异显著,折射出教育资源配置与招生政策的深层逻辑。本文基于两地最新数据,为2026届考生及家长提供科学参考。
随着福建省职业教育体系的不断完善,五年制高职已成为衔接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的关键路径。本文基于近三年政策数据,为2026届考生及家长梳理录取规则与趋势,助力科学规划升学路径。
随着福建省职业教育改革持续深化,中本贯通“3+4”模式凭借其“中职+本科”无缝衔接的优势,成为众多学生及家长关注的升学路径。2026年录取分数线虽尚未公布,但结合2024-2025年政策趋势与录取数据,可梳理出关键预测方向与备考策略。
2024年泉州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为 482分。这一分数线是全市中考考生数前一定比例(通常为70%左右)的最低成绩划定的,作为考生报考普通高中的最低门槛。
厦门市的综合高中班是在中职学校开设的普高课程班级,其录取分数线通常低于普通高中,但高于部分民办普高。根据2024年的录取情况,厦门三所公办中职学校的综合高中班最低投档分如下:
2024年厦门市中考定向生最低录取分数需根据招生学校普通生最低投档线确定,最多可降至该线下25分,但实际降幅因校而异。具体分数线如下:
2024年厦门市中考普高切线及普通高中最低投档线情况如下:
福州五年制高职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通常根据福州市普高(含综合高中班)最低投档控制线下调一定分数划定。例如,2024年福州五年制高职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41.5分,这一分数线是根据福州市普高(含综合高中班)最低投档控制线501.5分下调60分划定的。
福州市3+4中本贯通有哪些学校?录取分数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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