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工业学校住宿生管理制度
一、住校生日常管理规定
1、全体住校生按规定缴纳住宿费及有关费用。
2、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熄灯,按时就寝,按时起床。
3、住校生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换。
4、住校生按规定携带的生活用品、物品的放置要符合宿舍的管理要求,做好室内外卫生。
5、凡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时间内(因病或准假除外)学生不得留在宿舍内。
6、保持宿舍区安静,严谨大声喧哗、起哄、踢球、打球等,不得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
7、住校生平时及双休日回家,必须向宿舍辅导员请假,同意后方可离校。周日必须回校参加晚自修。双休日白天要离校的寄宿学生,须向宿舍管理员请假登记后,方可离校。周五、六晚9:30前必须回校。
8、寒暑假必须做好离校手续,开学初要办理住校手续。
二、宿舍卫生管理规定
1、讲究公共卫生,自觉遵守卫生管理制度,接受管理人员的监督,严禁向走廊、楼梯及窗外泼水、乱丢垃圾;严禁随地吐痰;不得将饭菜带入宿舍,不在宿舍用餐。严禁在宿舍内酗酒、吸烟。
2、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坚持起床后整理内务。各类物品放置有序,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室内墙上不得乱写、乱画、乱贴、乱挂、乱钉。阳台严禁乱堆放物品。
3、寝室长安排寝室同学轮流值日及每周一次寝室卫生大清扫。将垃圾倒入垃圾袋,丢到指定位置。严禁将寝室内垃圾扫入楼道或者堆放在门外。屡教不改或者视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4、学生宿舍严禁饲养小动物(宠物)。
5、为防止厕所下水道堵塞,应使用软手纸,严禁随地大小便和将杂物丢入大小便池内。
6、按公共卫生安排表,安排到的宿舍要及时完成包干区环境卫生。
7、不得破坏卫生工具,否则按原价双倍赔偿。
三、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1、凡本校同学一律佩戴校卡,凭证件进入学生宿舍;男女学生不得互串宿舍。严格执行会客制度,来访客人、朋友、同学、亲属必须在辅导员验证登记后方可在会客厅接待,学生上课时间不会客。
2、宿舍内建议不存放金、银、首饰、电脑、相机、手机等贵重物品,身上现金尽量不超过五十元(可存入银行或校IC卡),对各类贵重物品及现金本人要提高防盗窃意识,妥善予以保管。离校期间应随身携带或交辅导员、班主任、任课老师代为保管。
3、注意安全,宿舍无人时或离开宿舍时要及时关锁箱柜,随手关闭门窗。严禁踢门翻窗攀爬;携带贵重物品出楼要自觉接受门卫值班老师的检查、登记。
4、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和酒精炉、煤气炉、火柴等明火用具;不需焚烧杂物,严禁私自拉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灯头;严禁携带枪支、管制刀具、毅然、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楼内。
5、宿舍内不得传播、复制、观看、贩卖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严禁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聚众喧哗;不得在宿舍举办舞会和不健康的活动。
6、爱护生活设施,不得擅自移动、调换室内公物;节约用电、用水;设备自然损坏时及时向宿舍管理员保修;破坏公物者按物品原价双倍赔偿。
7、学生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要放在校教学楼停车房内,禁止停在宿舍楼周边或者推进宿舍楼内。
8、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发现可疑人员要认真查问,及时报告;发现坏人作案或破坏时,勇于制止,坚决抓获;发生案件要及时保护现场,立即向辅导员、值班人员和保卫科报案。
9、按规定时间宿舍大门早6:00开门,晚10:10关门学生必须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晚上熄灯后,严禁在宿舍大声喧哗。晚10:10在宿舍积极配合查房工作,不得夜不归宿,未经许可不得留宿外人。锁门后未经辅导员同意,不得早出晚归,否则必须说明理由并验证登记。
10、严禁攀爬围墙、护栏或者窗户进出宿舍,破坏护栏、窗户者,必须承担修复费用。
11、顶撞、辱骂、殴打以及妨碍执行公务这或者不服从管理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四、奖惩制度
1、学生违反宿舍制度或宿舍检查不卫生,由学生科或专业科副主任向班主任发“通知书”,班主任接通知后,须尽快对学生进行批评和教育,并将结果填好“回执单”反馈情况,如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
2、对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学生,学生科或专业科副主任向班主任签发“通知书”后即取消其“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积极分子”、“奖学金”、“减免学费”等的参评资格。
3、每个月评出若干名“文明居室”,并发奖金或奖品。
4、每学期评出若干名“文明居室”按等级发给奖金或奖品。
5、每学期评出“十佳套长”、“十佳舍长”、“十佳床位”等,并发奖金或奖品。
6、每学期推荐若干名“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积极分子”等,参加各班校级评比(指标由学生科给,不占用班级指标),获奖者发奖金或奖品。
7、对于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主动参加义务劳动或积极参与、配合管理的同学予以表扬或奖励;对于助人为乐、好人好事、拾金不昧予以表扬并给予一定奖励。
8、对于检举违纪事件或违纪的同学予以保密并给予奖励;对见义勇为、勇于同违法分子作斗争,对维护校园治安又突出贡献者,报学校领导审批,予以重奖。
注: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2、原《学生手册》规定的《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如有与本制度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